7月6日,北京市平谷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在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山东庄镇辖区内某物流中心南侧库房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

经现场勘验核查,该库房建筑面积约1700平方米,建筑屋顶整体采用聚苯乙烯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该建筑材料耐火等级极低、易燃性强,此类彩钢板建筑发生火灾后,火势会沿屋面结构快速横向蔓延,同时产生大量有毒有害烟气,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该建筑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3.2.17条规范要求,同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关于建筑构件、建筑材料防火性能的规定,极易引发重特大火灾事故,消防安全风险突出。

为坚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筑牢辖区消防安全防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相关规定,平谷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依法对该隐患库房当场实施临时查封。

执法人员现场向单位负责人明确隐患整改标准、整改时限及主体责任清单,督促该单位全面梳理场所消防安全漏洞,闭环推进隐患整改工作。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结合该典型隐患案例开展现场普法宣教,重点讲解泡沫夹芯彩钢板的消防安全危害:此类建材芯材遇明火极易剧烈燃烧,火势扩散速度快、燃烧产物毒性大,严禁大面积应用于物流仓储等可燃物密集的人员作业场所。

该物流中心负责人现场签收临时查封文书并作出整改承诺,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制,第一时间停止库房使用,按期全部更换符合国家防火标准的不燃建筑构件;隐患整改完成后,将第一时间向消防部门申请复查,验收合格前绝不投入使用,从源头彻底消除场所重大消防安全风险。
平谷消防提示:聚苯乙烯泡沫夹芯彩钢板是仓储、厂房类场所高频重大火灾隐患,各生产经营单位严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厂房、库房;各类场所负责人要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严守消防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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