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萌可爱的小动物
深受人们喜爱
如今很多人
会通过“免费领养”的方式
将喜欢的小猫咪、小狗带回家
成为自己的宠物
但这也让
一批打着“免费领养”噱头
实则让人“贷款买猫”的不良商家
找到了“商机”
“免费领养”宠物
背后可能会有大“猫”腻
以免费领养猫咪为噱头
进行捆绑销售
不久前,孟女士在一家萌宠领养馆“免费领养”了一只小猫。“领养”本身不花钱,但商家“为了证明领养人有能力负担养宠开销、防止弃养”,要求她每月花389元在店里购买猫砂、猫粮、猫罐头等宠物用品,共消费13个月。
孟女士和商家签订了“领养”合同。但没想到的是,小猫回家的第七天就出了问题。
孟女士家属表示,他们按照领养馆提供的方法医治,结果越治越严重。他们将小猫送到宠物医院后,被检查出猫瘟,最后救治无效,小猫死亡。
孟女士称:“现在小猫死了,我每个月还要花389元买猫粮。他们打着‘免费领养献爱心’的旗号,实际就是为了让我们签‘猫贷’。”
孟女士无法接受“猫财两空”的局面,但店员却解释,小猫的死亡是在七天“质保期”后,无法处理协议解除事宜。
像孟小姐这样的情况
并不是个例
2024年5月,在郑州工作的小马打算养只宠物猫。检索多家平台,本着“领养代替购买”原则,她咨询了一家猫舍,工作人员发来不少品种猫的照片、视频,并告诉小马“免费或小偿”。
保险起见,小马次日来到猫舍,实际考察选择了标价5800元的长毛虎斑猫。工作人员告诉她,此猫已注射过疫苗,领养只需花费398元,但“为了证明领养人有能力负担养宠开销,防止弃养”,需要签订领养合同,同时每月花费249元购买该宠物店的猫粮、罐头直至12个月以后,附赠1年的驱虫。
合同上写明,15天内若猫咪病死或感染几种特定的遗传、传染病,可以享受包换的售后服务。当时的小马本着一个月三五百元,不影响自己生活,且实体猫舍有保障等考量,当天签下合同,并在支付宝平台一小程序同意每月自动扣费。
转折发生在10天之后,她的猫突然呕吐、拉肚子、不进食,宠物医院检查单显示:猫瘟阳性,建议住院治疗。办理住院后,小马带着化验单及合同来到猫舍,指出这种情况符合合同中“提供猫感染猫瘟PCR核酸检测报告单/猫传腹B超报告检测单能解除月付”,但店员却建议换猫,且不同意解约。
经历了吵架、报警,最终选择了提前付清合约中剩下11个月的分期付款,前后花费共3386元后,合同得以解除。
在投诉平台,“免费领养”相关纠纷中出现最多的是宠物死亡、生病后,领养人仍面临继续还款的情况。
部分投诉还反映,如果根据合同要求,宠物猫在不符合合同约定退款解除协议的情况下死亡,领养人自行将绑定账户里的钱移走,导致扣款失败,很可能对征信产生不良影响。
“免费领养”实为新型营销模式
商家利润率高达70%
近日记者走访了一家“猫咪认养馆”门店,店内有二十余个透明的格子展柜,每格分别圈养着金渐层、布偶、德文等热门品种的幼猫。
店员起初对于免费领养猫咪予以否认,表示这些品种猫都是明码标价售卖的。但当店主确认顾客具备支付平台信用分达到相应标准、有稳定工作收入等“领养”条件后,店员便介绍了“领养”规则。
该店员特别提到,根据小猫的品种和品相,“宠物粮保障计划”的签约价格从400到600元不等,每月从支付宝扣除,存储进领养人账户的“保障金”只能在他们的线上商城或线下门店购买宠物用品。如果小猫出现意外死亡,店家会提供换猫服务,终止协议则要支付高额违约金。
这位店员将“免费领养”解释为一种新型营销模式。
在社交媒体平台上,不少经营“免费领养”买卖的商家还办起了加盟业务,宣称他们“以免费领养的方式解决了活体宠物交易门槛高的痛点”,利润率高达60%至70%。
看似“0元购”,实则是传统宠物店“改头换面”后的变相买卖,将活体成本和宠物用品成本都算在了“猫贷”里面。
还有商家公开了赚钱“秘籍”:“如果有三款猫粮:一款5元成本,猫吃了会慢性死亡;一款10元成本,猫吃了没有任何作用;一款15元成本,猫吃了能健康生长,一定要喂5元的。猫吃死了,主人才不会找你继续要接下来的用品,而你每个月还要从他的卡里划钱。他没办法了,还得找你再来领养一只。”
提醒:领养人签协议时要擦亮双眼
领养可咨询正规机构
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夏先锋表示,让不少领养者背负“猫贷”的领养合同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在不违背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属合法有效。
签订此类合同时应注意什么?夏先锋建议——
首先,领养人应要求商家明确告知领养宠物的品种、健康状况、血统证书等确定宠物价值的信息,并在合同中载明。其次,要求商家明确告知分期购买套餐的金额、期数,并对分期套餐的猫粮猫砂品牌、规格明确约定,对于明显超过市场价的套餐价格应要求商家调低,对于套餐中明显超过宠物实际需求的产品、数量也应要求商家减少。领养人应充分了解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对于高额的违约金或利息,应拒绝签订。
对于签订了此类合同的领养人,若要维护权益,应收集并保存相关证据,如合同、宣传单、网页、聊天记录等,如能证明商家存在误导消费、隐瞒真实情况,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投诉举报,要求撤销或变更不合理的合同条款;投诉无果,领养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撤销领养合同,并退回之前的消费。
湖北武汉市小动物保护协会负责人杜帆认为,所谓“免费领养”只是偷换概念,本质依然是贩卖活体。宠物商家之所以采用此种模式,是因为无偿领养的噱头对顾客更具吸引力,且能将更多风险转嫁到顾客身上。
杜帆进一步分析,这种商业模式看似能规避弃养行为,实则会助长盲目购买宠物的风气。
杜帆建议,如果有养宠需求,可首先咨询当地正规的流浪动物救助机构。
“养宠”消费提醒:
面对“花式套路”宣传,一定擦亮双眼,莫贪便宜;
领养宠物应仔细查看合同内容,重点关注消费者义务尤其是是否需要支付费用、违约责任、合同解除等条款;
树立维权意识,保留合同、支付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请求消保委调解或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猫猫虽可爱
但想要“免费领养”宠物的朋友们
记得擦亮双眼
谨防一不小心落入“猫贷”陷阱
综合丨央视新闻、顶端新闻、封面新闻、红星资本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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