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深合区)“二线”通道入出内地出台《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日前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规在现行岛内行驶政策基础上,首次明确澳门机动车经深合区“二线”通道进入广东省内其他行政区域的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和通行管理要求,标志着澳门单牌车即将可以驶出横琴,进入广东省其他区域。
《管理办法》适用于经深合区“一线”口岸临时入出内地且仅限在深合区行驶(岛内行驶),以及获准经“二线”通道入出内地且仅限在广东省行政区域行驶(出岛行驶)的澳门机动车及其驾驶人的管理。

申请条件
横琴口岸车道通关在岛内行驶方面,申请条件进一步拓宽。
在深合区注册设立独立法人公司并具备实体经营场所的,可申请3个以内指标;
在深合区购置房地产(独立车库除外)的,可申请1个指标;
在深合区工作并缴纳社保的,可申请1个指标;
深合区引进特殊人才或澳方派出机构派驻人员,可申请1个指标;
年满18周岁的澳门居民,也可申请1个指标。
《管理办法》明确,符合岛内行驶条件中购房、工作、人才引进或年满18周岁等条件之一、且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澳门居民,可申请出岛行驶指标。

循序渐进、分段实施
琴澳融合发展加速对出岛行驶澳门机动车的审批,将遵循在深合区生活、居住、就业、创业的澳门居民优先的原则,循序渐进、分阶段实施。
每辆澳门机动车最多可备案两名驾驶人,备案驾驶人须持有内地机动车驾驶证及有效出入境证件,申请出岛行驶的备案驾驶人须为澳门居民。
在申办程序上,澳门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岛内行驶手续时,可一并申请办理出岛行驶手续;已获准岛内行驶指标的,也可另行申请出岛行驶。临时入境澳门机动车牌证有效期与交强险有效期一致,最长不超过1年,有效期内车辆可多次入出深合区。
出岛行驶澳门机动车
年累计停留不超180日
在通行管理方面,岛内行驶澳门机动车仅限在深合区行驶,出岛行驶澳门机动车仅限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行驶。机动车须经深合区“一线”口岸入出,通关时必须由备案驾驶人驾驶。车辆自进境之日起6个月内须驶离内地返回澳门。
对于出岛行驶车辆,每次在广东省其他行政区域连续停留不得超过30日,每年累计停留不得超过180日。超期滞留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布控追查,会同海关等部门处置。
转自:澳门日报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点击浏览器下方“
”分享微信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

点击右上角
QQ

点击浏览器下方“
”分享QQ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