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
福建交通应急广播
联合推出
路上那些事儿
“警民1+1”
本期嘉宾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民警吴维山

01
开门杀,全责!
在闽侯县滨城大道西海岸路段,一名机动车驾驶人停车开门时未注意后方情况,刚开启的车门与刚好路过的一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发生碰撞,致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倒地受伤。该起事故中机动车驾驶人余某某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叶某某无责任。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三条第四款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交警提醒
停车开门需谨慎,确保安全最重要。驾驶人和乘车人应做到以下几点:
驾驶人停车时要选择安全合法的停车位置,不能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除了驾驶人外,乘车人尽量从右侧下车。
1.“荷式开门”法
用距离车门较远的那只手开车门,也就是左驾用右手开,右驾用左手开。当驾驶员换成离车门较远的那只手,即右手开门时,上半身会自然而然地转动,头部和肩膀不由地向外看,便能及时观察到后面驶来的车辆。
2.“两段式开门”法
在确保汽车周围安全的前提下,驾乘人员开车门时,不要一下全部打开,而是先打开一个小缝。然后扭头往后观察后方情况,确认安全后再推开车门。
02
二次酒驾企图冲卡
交警当场拦截、吊销驾驶证!
福州交警在晋安区大坂一路开展酒驾夜查过程中,一名驾驶人郑某遇检查企图加速冲关逃避检测,被民警当场拦停控制。经呼气检测,其酒精值为 74mg/100ml。
经查,郑某曾有酒驾违法记录,属于再次酒驾。面对处罚,郑某试图讨价还价请求暂缓拘留,民警予以严厉批评。最终,郑某被处以行政拘留 8 日、罚款 1000 元,驾驶证依法吊销。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四)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五)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提醒
一、聚会前:提前规划,从根源杜绝开车风险
1.不开车赴宴 出门选择出租车、网约车、地铁、公交、亲友无饮酒人员接送,全程不碰自己车辆,从源头消除酒驾可能。
2.车辆原地停放 如果已经开车,提前将车停在酒店、饭店停车场,次日酒醒后再来取车,当晚绝不驾车。
二、主动避酒,守住自身底线
1.提前说明开车,直接拒酒 入座第一时间告知亲友:等下要驾车,全程以茶水、饮料、无醇饮品替代酒水,从源头减少劝酒。
2.拒绝 “少量没事” 的误导 不存在低度酒、少量酒、隔几小时就能开车的说法,酒精代谢速度固定,无法快速分解,只要摄入酒精,检测就可能超标。
三、散场离场:多种安全返程备选,绝不心存侥幸
1.优先代驾 车辆留在原地,呼叫正规代驾人员驾驶车辆,直至安全到达目的地。
2.留宿过夜 宴席酒店、亲友家就近留宿,充分休息一晚,待体内酒精完全代谢再动车。
3.找未饮酒亲友接送 确认同行亲友全程滴酒未沾,请对方开车送自己回家。
四、绝对不能碰的错误做法
1.不要觉得 “喝一点、路程近、半夜没人查” 就自行开车;
2.不要相信浓茶、咖啡、蜂蜜、洗澡、吹风能快速解酒,无法加速酒精代谢;
3.酒后不要挪车、短途移库,只要车辆发动并移动,即认定酒驾。
03
电动自行车斜穿闯红灯
鬼探头,撞了!
张某某骑行电动自行车行经福州鼓楼区西二环中路乌山西路口时,未走非机动车过街通道,无视交通信号灯,在车流中随意斜向穿行,撞上正常行驶的小型轿车。面对交警询问,张某某仍不断辩解,误将对向信号灯当作自己的通行依据。经交警认定,张某某闯红灯引发事故,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小车驾驶人陈某某无责。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交警提醒
如何避免鬼探头?
1、机动车驾驶人
机动车驾驶人在行经路口时要减速慢行,并养成“备刹车”的好习惯,牢记口诀“一看二慢三通过”,遇有遮挡物影响视线时更应提高警惕,随时准备刹车,切勿随意超车。
2、行人、非机动车出行应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注意来往车辆,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行人要从斑马线上通过路口,非机动车要走非机动车道。同时家长要看护好孩子,不要让他们随意冲入马路。
04
未成年人偷偷驾驶机动车,查!
某日凌晨,福州交警通过视频巡查,发现永泰县龙峰路一名疑似未成年人驾车。民警随即传唤 14 岁驾驶人黄某某及其监护人接受调查。经查,黄某某私自拿取家中车钥匙,无证驾驶父亲的车辆,其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交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 1500 元、行政拘留 15 日、扣留机动车的处罚,因当事人系未成年人,行政拘留不予执行,同时严肃批评教育,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义务,妥善保管车辆钥匙。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
(一)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 18 周岁以上;
交警提醒
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无证驾车,甚至是驾车肇事,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都要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来承担全部或连带责任,如果自己的孩子还是未成年人,一定要监管好,不要让其驾驶机动车,以免造成自身或他人的生命及财产损失。
同学们也要加强安全意识,切莫把无知当成“追求个性”,生命只有一次,伤痛难以抹平,守法出行才是青春的基底。
05
货车超员8人,极度危险!
近日福州交警在化工路执勤时,发现一辆货车后厢加装布帘违法载人,随即拦停检查。经查,该货车核载 3 人,实际搭载 11 名工人,安全隐患极大。交警对驾驶人陈某某开展安全教育,告知货车违法载人的严重安全风险。最终,陈某某因货车车厢违法载人被罚款 100 元,民警责令其将所有人员安全转运。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条
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
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在城市道路上,货运机动车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况下,车厢内可以附载临时作业人员1人至5人;载物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货物上不得载人。安全不容凑合侥幸换不来平安请驾驶人和乘车人坚决拒绝违规载客、人货混装守护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安全。
交警提醒
货车车厢从设计之初就只为载货考量根本没有配备载人所需的安全保障,绝非安全“临时座位”。
1、无防护易甩飞
货车重心高、车身长,转弯、刹车时惯性极大,车厢内人员没有安全带、座椅等保护,极易被甩出车外,或在车厢内相互碰撞、挤压受伤。
2、人货混装风险大
车厢同时装载人员和货物时,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遇刹车或加速,易使货物发生移位,撞击、压伤、挤伤车内人员,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自燃等意外情况,将会给乘客逃生、人员抢救等带来极大困难。
3、车型特性藏隐患
货车封闭车厢无通风设计,人员挤在密闭空间内,可能会出现缺氧、窒息等不适,极端情况甚至危及生命;货车敞开式车厢则毫无遮挡,行驶中易被飞溅石块、树枝划伤,遭遇限高杆、指示牌碰撞,伤亡概率大增。
06
飙车炸街,交警严查!
6月12日17时许,罗源交警在罗中路与罗川中路交口执勤时,远远听到一辆车行驶过程中发出较大噪音,执勤警力立即拦停该车。
经查,该车的排气管存在非法改装的情况,油门加速时发出巨大的轰鸣声,严重扰民。交警依法对当事人李某某实施擅自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0元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六条第一项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行为。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四条第二项
有擅自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处以一千五百元罚款。
交警提醒
“炸街”车的“副作用”很大!
1、影响治安和居民日常生活
“炸街”车制造出刺耳的噪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特别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
2、扰乱正常交通秩序
“炸街”车除了制造噪音,往往还伴随着超速、追逐竞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妨碍正常通行,严重扰乱交通秩序,影响大家的出行环境,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隐患。
3、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炸街”车为了追求刺激,会不顾后果做出极其危险的举动,极易导致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事故,轻则伤、重则亡,会给伤者个人和其家庭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和无法弥补的痛苦。因此,如果大家在日常生活中看到“炸街”车出没,千万不要想着忍忍就算了,一定要及时向蜀黍举报否则后患无穷。
转自:FM1007福建交通广播《路上那些事儿》栏目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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