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天气形势和后期雨水情预测,湖南省应急委员会决定自6月18日14时起同步启动防汛、地质灾害、自然灾害救助四级应急响应,此次响应依据《湖南省防汛应急预案》《湖南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试行)》《湖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由省应急委统一部署,各市州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及省应急委各成员单位需立即进入响应状态。
省应急委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防汛抗灾“四早”整体要求,即:有隐患早处置、有风险早转移、有困难早提出、有伤亡早报告,并按照应急响应要求,做实做细防抗救各项工作,确保各类责任人迅速到岗到位。
在响应措施上,要突出重点区域与环节,包括水工程调度、山洪和地质灾害防御、中小河流洪水防范、涉水工程防守及城镇防涝。各地需在重点部位提前预置应急物资和救援力量,加强巡查防守和先期处置,并提前转移危险区群众,确保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坚决避免人员伤亡。同时,省应急委强调,要加强灾情统计报送,有力有序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全力确保度汛安全。
转自:湖南省应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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