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这笔钱是干什么用的,公司也没征求过我的同意。”在员工登记表上签字捺印,“默认”自愿参加公司“爱心捐助”活动,每月从工资中扣除20元……保安王齐(化名)离职后申请仲裁,要求公司全额返还“爱心捐助金”,获得支持。但是,企业又将王齐诉至法院。这是怎么回事?
2025年6月,王齐向当地仲裁委申请仲裁,请求公司给付经济补偿金22815元、返还互助金2160元。仲裁委支持了王齐关于返还互助金的请求。公司不服,向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公司解释称,互助金是公司组织职工交纳的自筹基金,在职工遭受突发灾害或者意外的时候,可以向公司申请给予救助。相关内容已经在职工入职时予以解释,由职工自愿参加。公司还认为,《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已明确双方不存在其他任何劳动争议,王齐没有权利向公司主张返还互助金。
法院审理认为,员工登记表虽有王齐本人签字捺印,但其内容整体为打印版,属于格式条款,公司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已经尽到了详尽的解释和告知义务,无法证明王齐对公司扣除互助金表示知情和自愿。公司未与王齐协商一致即按月从其工资中扣除互助金,属于强制交纳,违反自愿原则,应予返还。
(工人日报)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点击浏览器下方“
”分享微信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

点击右上角
QQ

点击浏览器下方“
”分享QQ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