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购物中心的财务经理私自给自己多发780余万元钱款,大多用于打赏主播,公司对此毫不知情。近日,上海虹口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职务侵占罪相关案件。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30万元。
作为财务经理,陈某掌握公司U盾,有权限从公司账户流转资金。按照正规流程,陈某应将工资单上报给领导签字确认,然后才能进行转账。
2023年12月起,陈某利用职务之便,未经领导签字,偷偷将公司银行账户钱款转到自己的银行卡上。每个月给员工发工资时,他都会给自己多发几笔,金额从1万元到30万元不等。
2025年初,公司开展年终考核,要求财务经理上报工资收入并上交银行流水。陈某闪烁其词、一拖再拖,公司察觉异常,开展调查。
陈某自知躲不过去,于是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查,陈某以发放工资名义或直接从公司业务结算账户转账,扣除个人应得工资奖金后,共从公司账户转移到个人账户钱款780余万元,侵占的钱款大多被他充值进直播平台,用来打赏主播。
今年4月,虹口区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30万元。
综合 | 上观新闻、九派新闻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点击浏览器下方“
”分享微信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

点击右上角
QQ

点击浏览器下方“
”分享QQ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