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虹口区法院审结了一起职务侵占罪相关案件,一财务经理私自给自己多发780余万元钱款,大多竟用于打赏主播。最终,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30万元。
从2023年12月到2025年初,虹口区一家购物中心的财务经理陈某拿到了700多万元工资,但是公司对此毫不知情……
6月9日,记者从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获知了这起职务侵占案件。作为财务经理,陈某掌握公司U盾,有权限从公司账户流转资金。按照正规流程,陈某应将工资单上报给领导签字确认,然后才能进行转账。
2023年12月起,陈某利用职务之便,未经领导签字,偷偷将公司银行账户钱款转到自己的银行卡上。每个月给员工发工资时,他都会给自己多发几笔,金额从1万元到30万元不等。
2025年初,公司开展年终考核,要求财务经理上报工资收入并上交银行流水。陈某闪烁其词、一拖再拖,公司察觉异常,开展调查。
陈某自知躲不过去,于是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查,陈某以发放工资名义或直接从公司业务结算账户转账,扣除个人应得工资奖金后,共从公司账户转移到个人账户钱款780余万元,侵占的钱款大多被他充值进直播平台,用来打赏主播。
今年4月,虹口区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对陈某某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30万元。
转自:上观新闻·解放日报
原标题:上海一购物中心财务经理,一年给自己多发780多万元工资,大多用来打赏主播……公司年终考核发现不对,主动投案自首获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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