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网友发视频称,他晚上在江苏常州溧阳一路段驾车途中,被对向车辆强光照射晃眼。待两车交会后,他突然发现自己车道前方竟有人摆开桌椅,疑似正在吃喝,紧急避让才未酿成大祸。
据平安常州公众号消息,常州溧阳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已对这起夜间占道聚餐、违规使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依法处置。
6月7日19时57分,溧阳交管大队接群众举报:竹箦镇神女湖水坝周边道路有人占道聚餐。经核查,当晚王某、游某等5人在神女湖南侧大坝路段随意停车,并在车旁摆放桌椅围坐就餐,逗留近一小时,未设置任何安全警示标识。该路段为临水坝埂道路、夜间视线昏暗、过往车速较快,占道行为严重压缩会车与避让空间,极大增加剐蹭、碰撞及人员受伤风险。


执勤民警依法将人员驱离,对当事人进行警示教育,并对其违法占道停车、夜间违规使用灯光作出行政处罚。目前驾驶人王某、游某已接受教育处罚。

警方郑重提醒::
道路严禁违规占道逗留
所有机动车、非机动车需依规停放,严禁占用行车道、应急车道、临水道路、窄路弯道等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停车聚餐、露营、逗留。
夜间行车规范用灯
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
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摒弃侥幸心理:偏僻路段不等于安全区域,任何漠视交通规则、占用公共道路的行为,都是对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的不负责!
综合法治日报、百姓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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