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北京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交管部门了解到,《条例》实施首日,各重点路段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较此前有明显提升,部分核心商圈周边佩戴率更是达到九成以上,其中外卖、快递等行业从业人员头盔佩戴率接近百分之百。

交警在路口摆放展板进行宣传
“听说今天开始要戴头盔,提前买了一个,结果今天出门时候忘戴了。”一名被给予警告处罚的骑行人尴尬地拍了拍脑袋。
在东城区崇文门路口,执勤交警在路口摆放展板解读宣传《条例》。北青报记者看到,绝大多数市民骑行时都戴了头盔,仍有少部分人因未戴被民警拦下。

市公安交管局非机动车专项治理工作负责人王晓旭介绍,《条例》实施当天,针对未佩戴头盔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初期将采取教育纠正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该违法行为按规定最高可处以50元罚款。
“执法不是为了处罚,而是保护生命安全”
东城交管支队天坛大队副大队长张苒告诉北青报记者,民警现场除了对未戴头盔的骑行人进行警告,也对另外两种未正确戴头盔的骑行人进行了教育。“一种是未系安全卡扣的,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头盔脱落,根本不能保证骑行人的安全;另一种是头盔老化或已经经历过撞击而受损的,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也不能起到保护骑行人的作用。”他说,执法不是为了处罚,而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生命安全。
现场,有些骑行人一见到远处有交警,直接掏出头盔给自己扣上,也有一些人想要藏在车流中躲避检查,都被民警拦下并给予警告处罚。大部分戴头盔的受访市民表示,近期经常看到新闻报道,知道5月1日起骑行电动自行车要戴头盔。有人说,看到过不少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因未戴头盔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例,因此知道人的头部很脆弱。
“我看到有些事故就是一个‘寸劲儿’,明明事故不严重,就是脑袋碰一下,骑车人就瘫了。我家里有老人有孩子,为了他们我也得戴上(头盔)。”李女士说。

据统计,2025年,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在交通事故死亡案例中因颅脑损伤致死率为81.7%;不使用头盔的驾驶人占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死亡人数的74.7%;根据世卫组织的报告,正确佩戴头盔可以降低79%的严重脑损伤风险。
这些数据都充分说明了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必要性。从“倡议”到“必须”,驾驶和乘坐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成法定必选项。

如何选购安全头盔?
安全头盔种类较多,有全盔、四分之三盔、揭面盔、半盔等。
全盔:可以保护包括下巴在内的头部所有位置,是防护效果最好的一种头盔。但透气性较差、对佩戴眼镜者不友好。
四分之三盔:保护了头部的四分之三,它兼顾了防护性和透气性,但保暖性相对于全盔较差。是比较常见的一款头盔。
揭面盔:是全盔的一种“补充款”,可以把下巴装置完全翻上去,从全 盔变成四分之三盔。既能方便佩戴,又能得到全盔的保护性。
半盔:佩戴方便、通风透气、视野开阔。但防护范围有限,主要防护头顶区域。

那么,如何才能避开劣质头盔,选到真正能保护自己的合规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
选购合格头盔,记住以下五个方法——
一看认证。认准执行标准GB 811-2022和CCC标志。
二辨标识。选择A类或B类头盔,拒绝“三无”产品。
三查结构。重点检查壳体、缓冲层和佩戴装置。
四试佩戴。系带以能插入一根手指为宜,头盔不晃动无压迫感。如果配有护目镜,选择透光性能更好的透明镜片。
五保安全。锁扣须能在30秒内徒手打开,以防紧急情况下无法解脱。
A类头盔为摩托车乘员头盔,适用于摩托车乘员,兼适用于电动自行车乘员;B类头盔为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仅适用于电动自行车乘员。
小贴士:建议优先选择醒目颜色的头盔,亮黄、荧光绿等颜色能提高夜间可见性。别只顾颜值,安全更重要。
怎样佩戴头盔正确又安全?
选对了安全头盔后,不系盔带、头盔后仰、盔带过松等错误佩戴方式也会让头盔形同虚设。怎样正确佩戴头盔呢?
首先,水平佩戴头盔,避免前仰后翘。部分市民骑行时头盔上翘,虽然后部得到保护,但前额暴露在外;而头盔前额压得太低则会影响视线。

其次,佩戴时松紧度要适中。头盔织带穿耳,戴好头盔扣紧卡扣后,能伸入一指最为适宜。过松容易导致头盔晃动,如果发生意外碰撞不能有效保护头部;过紧则会影响正常呼吸。

注意!!!这三种情形也属于“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未在头部佩戴乘员头盔(含随车携带但未佩戴),或未系紧系带、佩戴不牢固的;
佩戴的头盔发生过较大撞击事故,已明显不具备保护性能的;
佩戴的头盔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未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
《条例》还有哪些关键调整?
此次《条例》的修订聚焦市民日常出行安全,除规范佩戴头盔外,对电动自行车骑行、停放、充电等多个方面也作出了调整。
骑行时不得浏览电子设备、手持拨打或接听电话
骑行分心易引发交通事故。新规明确,骑行电动自行车时,不得浏览电子设备、手持拨打或接听电话,避免因分心导致操作失误,保障自身和他人的通行安全。
电动自行车必须登记上牌,号牌有效期为十年
无牌电动自行车禁止上道路行驶。所有电动自行车需按规定登记上牌,领取的号牌有效期为十年,期满后如需继续行驶,可按规定申请延用,未登记上牌的将面临相关处罚。
全面禁止平衡车、滑板车上道路行驶
针对近年来北京市路面出现的无方向车把的斜躺式、超长超宽的两轮载货式、四轮式等异形车辆,《条例》进一步明确:
1.允许上路的非机动车种类,包括依法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符合国家标准的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等;
2.禁止滑板车、平衡车等器械、装置、工具上道路行驶。
电动自行车后座可载未成年人,年龄上限调整为16周岁
电动自行车后座可搭载的未成年人年龄上限,由原来的12周岁调整为16周岁,搭载时需确保孩子安全,全程规范佩戴头盔,守护未成年人出行安全。
严禁携带电动自行车电池进入居住建筑内充电
为防范火灾隐患,保障居民居住安全,新规明确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池进入居住建筑内充电,包括楼道、电梯、住户家中等区域,社区居民需严格遵守,共同守护家园安全。

文 | 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
制图 | 杨亘 沙楠
综合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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