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厦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发布
关于公布启用固定式
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置地点的通告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将本批次30处55套固定式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予以公布,并将于公布一周后启用。


转自/厦门市公安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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