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新型毒品犯罪手段的升级,“奶茶粉”、“邮票”、“减肥药”等伪装成日常物品的新型合成毒品正悄然威胁着我们的生活。为增强全民禁毒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向广大市民发出禁毒倡议:
一、识毒辨毒:警惕“温柔陷阱”
新型毒品已突破传统形态,具有极强迷惑性:
01化学伪装类


LSD致幻邮票(指甲盖大小)、合成大麻素电子烟(水果口味)。
02食品伪装类


“曲奇饼干”、“巧克力棒”含四氢大麻酚成分
部分毒品伪装成果冻、奶茶、曲奇、巧克力、咖啡、跳跳糖等零食,更加隐蔽,悄悄潜伏在市民身边。

戒毒警察提醒,小朋友不要随便接受陌生人的零食,或者在非正规渠道购买零食。

长期服用毒品
会降低人体免疫系统功能
损害大脑、心脏、肾脏等
甚至导致死亡


03 饮品伪装类


“咔哇潮饮”、“彩虹奶茶”含γ-羟基丁酸

04 药品伪装类

“聪明药”、“减肥药”含苯丙胺类物质
这些毒品常通过改变分子结构规避法律监管,具有更强的神经破坏性。
二、拒毒防毒:切断接触渠道
相关数据显示,毒品接触主要途径为:
1. 娱乐场所:初次涉毒案件多发生在酒吧、KTV等场所
2. 网络社交:大多新型毒品通过暗语在社交平台交易
3. 快递物流:新型毒品寄递采用“人货分离”模式
4. 熟人诱导:未成年人涉毒约半数源于“朋友”赠送
特别提醒:谨慎对待来路不明的赠品,拒绝陌生人提供的开封食品饮料。
三、知法守法:认清法律红线
《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第三百四十八条: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对毒品的接触,是堕入万劫不复之深渊的开始。法律的态度是零容忍,不可存有侥幸心理。
综合/中国禁毒、贵州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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