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黄河,1月5日,记者从被害人姐姐李海玉处获悉,被告人易庚华已提起上诉。易庚华于2025年12月23日一审被判死缓。李海玉告诉记者,法院解释称易庚华的上诉理由是认为死缓量刑判决过重,坚称自己是过失杀人。事实上,一审判决后,李海玉对判决结果不满,于2025年12月24日向湛江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后被驳回,《抗诉请求答复书》称,第一审判决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决定不予抗诉。李海玉说,当知道易庚华提起上诉的时候,她第一感受是“愤怒”,但她依然相信法律。
1992年12月,湖南籍男子易庚华因工资纠纷和同乡李中祥发生矛盾,随后在广东湛江雷州市迈车坎村小学把李中祥的9岁儿子李焕平带走。1993年2月,在迈车坎村附近的甘蔗林发现一具男童遗体,经李中祥等人辨认,死者是李焕平,后遗体被埋在附近公路边。事发后,李海玉为了寻找“失踪”的弟弟以身入局,以“网恋”为名获取行凶者易庚华的真实身份,亲手将其送上法庭。(新黄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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