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健委制定的《医疗机构安宁疗护服务规范》正在向社会征求意见。规范明确了安宁疗护住院标准,包括:明确诊断为恶性肿瘤晚期,且有难治性痛苦症状;其他慢性疾病终末期,且有难治性痛苦症状;重要器官持续衰竭、常年卧床、高龄、处于难治性痛苦状态的老年临终患者;预期生存期短于6个月等情况。对于不符合安宁疗护住院标准,且知情、理解安宁疗护理念,同意接受安宁疗护服务的患者,给予安宁疗护门诊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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