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公安局在官网发布公告,公开征求公众对《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
《征求意见稿》规定:驾驶人应当年满十六周岁;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而无法通行的,可以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驶回非机动车道;不得手持拨打接听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不得行经繁华路段、交叉路口、人行横道、急弯路等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时超车;不得牵引动物或者不使用容器搭载动物等。
文/记者张丹羊
图为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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