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49岁的男子董某是吉林长春一家公司的老员工,一天凌晨2点多,他在工厂厕所内抽烟,被公司发现,并以其在禁烟区吸烟为由将他辞退。董某认为,公司未作警告处分就直接开除,处罚过重,属于违法辞退,于是起诉索要20余万元经济赔偿金。
法院审理查明,这家企业的《员工手册》早已明确,厂区禁烟区吸烟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补偿。相关条款合法合规、合乎公序良俗。董某身为老员工,明知规定仍违规吸烟,已然构成严重违纪。所谓 “大家都这么做”,并不能成为免责的理由。
最终,一审、二审法院均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合法,依法驳回了董某的诉讼请求。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 用人单位依据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管理员工,是企业用工自主权的体现。
法官在此提醒:劳动关系是双向的契约。劳动者应恪守职业道德,自觉遵守劳动纪律。用人单位应根据实际制定合法合理的规章制度,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要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并公示或告知;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时,需保留违纪证据,并事前通知工会听取意见,确保程序合法。
综合 | 齐鲁晚报、大河报、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标题:老员工在工厂厕所抽烟被发现,公司以《员工手册》规定为由将其开除,员工索赔20余万元,法院:驳回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点击浏览器下方“
”分享微信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

点击右上角
QQ

点击浏览器下方“
”分享QQ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