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美容行业强迫交易案作出一审判决。涉事门店店长朱某某、顾问陈某因犯强迫交易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和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同时被处以三年从业禁止。
庭审中播放的店内录音显示,店长朱某某曾公然指示员工用护手霜替代麻药,故意加剧顾客疼痛感,以此逼迫顾客加价升级项目。检察官指出,该手段本质上违背消费者意愿,以威胁方式达成交易,情节严重即构成强迫交易罪。
除“疼痛升级”外,该美容店还采取其他施压手段,包括将眉毛纹到一半再逼迫升单,或刻意丑化特价项目效果进行对比。顾客一旦到店,便落入精心设计的“升单”陷阱。


经查,2022年7月起,朱某某开始担任该美容门店店长。总公司通过网络平台大量发布“278元”“368元”等低价纹眉广告引流。朱某某与顾问陈某授意美容师采取威胁手段,强迫52名被害人接受“升单”加价服务,涉案金额达14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两名被告人以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已构成强迫交易罪。最终判处朱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提醒广大消费者,爱美之心无可厚非,但需警惕低价陷阱。进店后应先问清价格再接受服务,如遇强制消费,请保留证据并及时投诉举报。
综合:案件聚焦、话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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