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来临
夜间经济与夜间活动日趋活跃
群众聚餐饮酒行为显著增多
为有效遏制酒驾醉驾行为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即日起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部署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同时交警特别提醒
醉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
同样构成违法行为

结合全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与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青城交警同步强化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专项行动将围绕繁华商业区、餐饮娱乐场所聚集区域,基于数据分析研判,在违法高发路段、时段灵活设置检查点位,组织开展夜间清查,实现对重点区域的有效管控。
公安交管部门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加强夜间至凌晨时段的警力部署,提升查处效能。依托“六级路长制”及最小作战单元机制,组建专项执法队伍,在国道、省道、县乡道路及工业园区周边道路,严厉查处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持续针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开展警示提醒与专项整治。
部分市民对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违法性存在认识误区。青城交警明确指出,醉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同样构成违法行为。酒驾行为不因车辆类型而异,电动自行车失控同样危及公共安全。
专项整治期间,呼和浩特市交管支队将持续强化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对查获的酒驾醉驾案件及时予以公开通报。各大队将结合实际情况科学部署勤务,在酒吧、大排档等涉酒场所周边区域开展流动夜间检查,有效震慑违法行为。交通安全教育大队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反酒驾宣传教育活动,鼓励餐饮娱乐等涉酒场所积极参与源头劝阻,倡导“生命无价、酒后禁驾”的文明出行风尚。
青城交警提示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同样违法。为保障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市民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综合:青橙融媒 呼和浩特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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