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记者 罗希)记者6月11日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西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土地混合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于6月1日正式实施。该政策打破传统单一用地管控模式,允许一宗国有建设用地兼容两种及以上合法使用功能,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释放存量用地潜力、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陶小驹在发布会上介绍,随着江西产业转型升级提速、城市更新步伐加快,传统单一分割、功能固化的土地利用模式已难以完全适配新产业、新业态、新场景的发展需求,存在工业、研发、配套服务用地相互割裂,居住、商业、办公、公共服务功能布局分散,以及存量用地调整改造制度弹性不足等问题。
《指导意见》围绕“是什么、怎么混、如何管”三大核心问题,构建起系统完备、刚弹并举的混合用地管理制度体系。《指导意见》明确,允许一宗国有建设用地兼容两种及以上合法使用功能;各类混合用途地上建筑面积或用地面积占比不低于15%,每宗混合用地必须明确一项主导用途,且占比不低于50%,确保用地功能主次分明。
在管控机制上,江西建立省级负面清单、地方正面清单双向管控模式。负面清单严守安全、环保、消防刚性底线,明确三类工业、三类物流仓储、特殊用地以及医疗、加油加气站等涉公共安全用地,禁止与其他用地混合。正面清单则鼓励商业与居住、居住与公共服务、工业与科研办公等功能融合,支持各地结合新业态、新场景细化适配清单。
针对企业普遍关心的业态调整和产权登记问题,江西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处长邹艳表示,政策实行“弹性调整、底线管控、备案免审”管理模式。在项目总计容建筑面积不突破原有核定指标、业态调整范围和功能配比严格控制在出让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前提下,企业可优化业态,取消逐级报批、免予补缴土地价款,仅将调整方案报送属地主管部门备案即可。混合用地原则上整体确权、整体登记、整体持有,出让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分割转让方面,本次政策适度放开限制,只要出让合同有明确约定、宗地权属清晰无争议,在符合规划、不影响公共配套且满足独立落宗、独立使用条件的前提下,即可依规申请分割转让。
《指导意见》还推出一系列惠企政策。工业用地依规提高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企业已建地下空间用于仓储、停车等自用的,对应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核算,切实降低企业改扩建成本。同时,政策明确严禁借土地混合开发之名变相开展房地产开发,坚决杜绝违规建设别墅、私家庄园等违法违规行为。
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处处长左文卿表示,住建部门将联合省自然资源厅从规划衔接、标准支撑、服务监管、试点引领四个方面保障政策落地,启动城市更新模式创新试点,以老旧街区、厂区为试点载体,探索可复制推广的实践经验。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处长吴欣介绍,下一步,江西将修订规划编制技术指南、优化详细规划管理细则,并开展既有建筑功能转换试点,盘活闲置低效建筑资源,持续激活城市发展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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