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卖课引流、悄然关门跑路……近年来,教培行业预付式消费乱象引发关注。一批不法分子化身“职业闭店人”,不断翻新犯罪套路,从传统“暴力闭店、收款即跑路”的粗放模式,升级为“伪装正常经营、精心布局敛财”的隐蔽式诈骗,严重侵害经营者与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营秩序。
近日,浦东新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一起新型教培机构合同诈骗案宣判。被告人顾某、韩某以“接盘经营”为幌子实施“两头骗”,恶意掏空三家正常运营的非学科类教培机构,被害人共600余名,涉案金额达140余万元。法院依法以合同诈骗罪对二人判处重刑。
机构突然跑路,真因经营不善?
2025年6月,被害人汤先生报案反映,其在2025年3月受某教培机构销售人员宣传鼓动,花费15880元为孩子办理美术课程续费手续。后续上课期间,他发现门店授课老师持续减少,销售人员变为韩某,前台工作人员变为顾某。面对汤先生的质疑,韩某、顾某称“上述情况属于正常人事变动”,自然娴熟的话术逐步打消了汤先生的疑虑。没过多久,该机构却突然闭店。
经查,直至门店闭店前夕,仍有学员被诱导大额续费,且退费无门。2025年9月,门店实际经营者顾某、韩某作为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
案件被移送至浦东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为精准区分正常经营亏损与恶意诈骗犯罪,承办检察官全面梳理案件线索,聚焦资金流向、经营行为、人员管理等核心要点,引导公安机关开展针对性补充侦查。
检察官审查证据发现,该案不同于以往常见的“收款即跑”暴力闭店模式,而是通过消极经营行为,以“温水煮青蛙”的形式将门店拖垮。
经营期间,顾某、韩某长期推行不计成本的低价售课、赠课促销,疯狂收割学费,而对待未续费学员态度恶劣、恶语相向,变相逼迫学员流失;同时,二人以拖欠工资、断缴社保等方式恶意压榨员工,逼迫教职人员主动辞职,并恶意拖欠物业租金、物业费,人为制造资金链断裂、师资流失、经营瘫痪的假象。
“两头骗”真相:左手骗商家转手,右手割学员韭菜
“其实,顾某、韩某二人并非瞄准经营不善的烂尾机构进行收割,而是通过‘两头骗’,拖垮原本可以正常经营的公司,实现双向非法牟利。”承办检察官介绍了该案的另一特点。
该教培机构主营少儿美术培训,在转让给顾某、韩某二人之前的实际经营者为谢先生,公司股份由谢先生父子持有。在谢先生经营期间,门店客流十分稳定,运营状况良好,优质的师资、课程内容等深受学员信赖。后谢先生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经营,不得已需将公司及门店转让出去。于是,谢先生找到了自称“实力雄厚”的顾某。
顾某、韩某向谢先生表示,两人手握多处房产,经济实力强,经营经验丰富,而实际与谢先生签订转让协议的却是与二人同行的林某(另案处理)。顾某称,后续运营将由林某出资,且林某是“网红”,能够为门店引流。
最终,谢先生与林某签署了公司及股份转让协议,由林某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东。为妥善安置现有学员及员工,谢先生向林某支付20万元,作为门店后续完成学员预付费课业的销课补偿款,并支付韩某、顾某8800元中介费。面对这家自己倾注多年心血的门店,谢先生再三拜托顾某等人接手后妥善经营。
然而,转让补偿款及中介费到手后,顾某、韩某并未将钱投入经营,而是用于个人消费挥霍。除骗取原机构经营者资金外,依托机构原有良好口碑和客源基础,顾某、韩某二人刻意隐瞒股权、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关键信息,对外维持正常经营假象,疯狂收割新老学员的预缴学费后转入个人账户,实施“两头骗”。
“经查,这样的受害机构共有三家。我们在审查三份转让协议后发现,顾某、韩某作为实际经营人,隐身在了‘职业背债人’之后。”承办检察官介绍,“与A公司签署转让协议的林某是顾某、韩某二人雇用的社会闲散人员,正是一名‘职业背债人’。顾某、韩某这样做,一方面是以虚假人设骗取原经营者信任,另一方面是防止在恶意闭店后被学员追究民事责任,而由毫无偿还能力的林某背债。”
经审计,顾某、韩某共骗得三家机构原实控人转让补偿款、学员学费共计140余万元。
早已设局:接手前已埋好闭店伏笔
在完成资金收割、人为制造经营瘫痪假象后,二人便开始“收尾”,以安置转课为噱头,企图掩盖自身违约及诈骗事实,逃避法律追责。
事实上,二人并未出资落实正规妥善的学员安置方案,既未向第三方转课机构足额支付约定转课安置费用,也未完整移交学员信息。相关转课资源仅能提供零散免费的试听课程,无法匹配原有课程价值,难以弥补家长损失。数百名受害学员中,有百余名学员家长无奈接受劣质转课资源,合法权益遭受严重侵害。
在办案过程中,还有一份关于“转课”的聊天记录引起了检察官的关注。
2025年4月,顾某联系了从事转课业务的徐某,透露其准备接手B教培机构,后续关停需要徐某帮忙安置转课。检察官表示:“经查,顾某、韩某直至2025年6月才真正接手B机构,而早在2个月前就已开始谋划闭店事宜,其诈骗目的昭然若揭。”
2026年3月25日,浦东新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顾某、韩某二人提起公诉。5月26日,法院审理后全面采纳检察机关公诉意见,依法以合同诈骗罪判处顾某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韩某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20万元。
作者 | 陈颖婷 王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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