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人静正是休息时
窗外却传来刺耳的音乐声
令人无法安眠
近日,株洲警方查处
一起噪音扰民案
抓获违法行为人1名
5月25日,天元分局接到市民报警
称每日凌晨三时许
有人在社区播放音乐和戏曲
严重影响其正常休息
接警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
通过走访排查
迅速锁定违法行为人
并将其依法传唤到案

经查,该男子因邻里纠纷
采取制造噪音的方式
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曾于2025年11月25日
被天元分局依法处以警告处罚
然而,三个月后
其再次于凌晨至上午
用收音机对外播放音乐
严重影响周边小区居民的日常生活
在此期间,社区民警曾多次
联合社区书记、干部
上门调解、训诫警告
并联系其家属协助劝导
但其仍不听劝阻
致使附近居民生活受到持续干扰
目前,该男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有关部门依法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继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临近高考、学考、中考
请广大市民自觉减少各类噪音
保持社区、考点周边安静
让我们共同维护
安静、和谐的居住环境
邻里之间应和睦相处
产生纠纷应通过
合法、理性的方式解决
制造噪音不仅无益于矛盾化解
反而会触犯法律,面临行政处罚
如遇噪声扰民,建议市民按以下步骤依法维权:
1.先行沟通:与噪声制造者友好协商,争取自行化解矛盾。
2.寻求基层组织调解:向物业、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或业主委员会反映,请求介入劝阻和调解。
3.保留处理凭证:妥善保留向物业、社区等反映问题的时间、方式、内容及处理结果等证据(如通话记录、微信截图、书面回执等)。
4.报警处理:在经上述组织依法劝阻、调解和处理后,噪声仍未停止、继续干扰正常生活的,可拨打110报警,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转自 | 天元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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