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25年湖北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
其中一个案例提到,以“平替”话术推销自家产品构成虚假宣传与不正当竞争。
“跟霸王某姬的伯牙某弦就是一个味”“别再当冤大头了,喝20多块钱一杯的‘伯牙’,我这一杯3块多”“你买这杯奶茶,看不到配料表吧,但是今天我们的产品能做到配料表干净、零色素”……在湖北某公司的直播间内,主播一手拿着“霸王某姬”品牌奶茶的纸杯,一手拿着“茉莉某芽”袋装产品介绍着自家的“平替”奶茶。
北京某公司认为,前述公司行为构成虚假宣传和商业诋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查,北京某公司成立于2020年12月,经营范围为餐饮服务和食品销售。该公司享有“CHA*EE霸王某姬”等系列商标。2022年2月,湖北某公司成立,经营范围含广告发布和互联网食品销售,后经受让取得了“CTRL*AL”“控某卡”等系列商标。自2024年7月起,湖北某公司开启直播带货,通过前述“话术”宣传、销售自家产品。 法院审理认为,北京某公司与湖北某公司具有同行竞争关系。湖北某公司在广告中,为突出“茉莉某芽”配料表干净,而发布看不到“伯牙某弦”配料表的言论,使消费者误以为“伯牙某弦”产品的品质存在瑕疵,有损北京某公司的商品声誉。 湖北某公司以“看不到配料表”等片面宣传或者比对误导消费者,属于传播引人误解的信息。同时,湖北某公司还称“别做冤大头了”,明显具有贬损北京某公司产品的故意,构成商业诋毁。
此外,湖北某公司在广告发布中,以北京某公司的“伯牙某弦”为标题,以“CHA*EE”纸杯作背景,宣传该公司产品是北京某公司的“平替”,味道与北京某公司的产品一模一样,明显具有攀附北京某公司知名度的故意,易使相关公众认为两家公司的产品相同,促使消费者购买湖北某公司的产品,构成虚假宣传。 据此,法院一审判决,湖北某公司立即停止针对北京某公司的虚假宣传和商业诋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多家线上平台的店铺中连续30日发布声明、消除影响,赔偿北京某公司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21.75万元。一审宣判后,湖北某公司提出上诉,后经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撤回。(全媒体记者 何正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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