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晚间,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公安发布警情通报,全文如下:
近日,襄州区朱集镇下湾村村民刘某某、黄集镇大王村村民余某某,焚烧耕地秸秆引燃邻近田地,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目前,刘某某、余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公安机关提醒: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禁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共同守护美好家园。
襄阳市公安局襄州区分局
2026年6月1日

转自:襄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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