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水域生态资源,严格落实3月1日至6月30日禁渔期制度,日前,南宁市邕江水上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日常执法巡查,重点清理整治地笼等非法捕捞渔具,有力保护了水域生态资源。此次行动共清除地笼、“迷魂阵”等禁用渔具18套,有效遏制了禁渔期非法捕捞行为。


执法人员对非法捕捞渔具进行清理。
当天上午,记者跟随执法人员驾船来到邕江上游托洲大桥河段附近看到,执法人员正沿河道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沿岸及水下隐蔽的非法地笼进行全面清理。执法人员对托洲大桥至石埠沿岸的抽水泵房进行检查发现,周围停放了5艘未登记的简易船只,有的船舱里还放着许多使用过的网具和地笼。现场,执法人员对这些船只进行记录,并对18套网具和地笼进行清理。执法人员还向附近的村民宣传禁渔期的法律法规,守护渔业生态资源。


执法人员对非法捕捞渔具进行清理。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自5月1日施行后,明确对使用“三无”船舶从事捕捞、禁渔期违规航行作业、停泊,违规垂钓,以及炸鱼、毒鱼、电鱼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最高可处以200万元罚款。同时,对明知是禁渔期内的非法捕捞船舶,仍为其提供供油、供水、供冰、代冻、运输、收购、销售等服务的单位和个人,执法部门也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市民在邕江河段发现有非法捕捞行为,可以向执法部门进行举报。
转自 | 南宁市融媒体中心
记者 | 凌剑伊/文 周圆曦/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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