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徐汇区发生一起
典型的“开门杀”交通事故
市民高某某驾驶小型客车
送女儿上学
途经事发路段时
未紧靠路边停靠
而是在一排已靠边
停放的车辆左侧临时停车
形成危险的“双排停车”
随后,高某某年仅10岁的女儿
从车辆左侧开门下车
恰遇阿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
搭载 8 岁侄女排某途经此处
电动自行车被突然
开启的车门直接撞倒
车上两人均摔倒在地
头部磕碰受伤
所幸送医救治后
电动自行车上
二人伤情并无大碍

事故承办民警曹频介绍,此次事故系典型的“开门杀” 案例。当事一方的驾驶员未按规定紧靠道路右侧停车,后排乘客未观察路况且从左侧下车,构成事故主要原因。同时,电动自行车一方没有为乘坐的未成年人佩戴安全头盔,加重了其头部受伤的后果,属于事故次要诱因。“在这起事故中,一个是爸爸送女儿,未叮嘱孩子观察后方并从右侧下车;一个是叔叔送侄女,未让侄女佩戴好安全头盔。两个女孩都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相关责任应由随行成年人承担。”曹频说道。

经认定,机动车驾驶员高某某未按规定靠边停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阿某某未让乘坐人佩戴安全头盔,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驾车出行务必养成规范停车习惯,在允许停车路段紧靠道路右侧停放,下车前通过后视镜仔细观察后方来车与行人,提醒乘客尤其是未成年人确认安全后再开门,尽量从车辆右侧下车。骑行电动自行车搭载未满 12 周岁未成年人时,必须为孩子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用细节守护出行安全。
作者 | 季张颖 张晓晨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点击浏览器下方“
”分享微信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

点击右上角
QQ

点击浏览器下方“
”分享QQ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