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
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法院
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海南琼北大草原
投资控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谢小强
受贿罪一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谢小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多人财物折合共计人民币271万余元,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谢小强自愿认罪认罚,本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转自:清廉文昌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点击浏览器下方“
”分享微信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

点击右上角
QQ

点击浏览器下方“
”分享QQ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