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西湖边的风日渐温柔
引得不少游客专程前来打卡
社交平台上
一张张“马路躺平照”接连刷屏
年轻人在车道内或坐或卧甚至直接躺倒
而一旁呼啸而过的车辆
与这份看似松弛的浪漫
形成了刺眼又危险的反差

青春该如此“出片”吗?
浙江公安提醒
骑行可以追风
拍照可以求美
但千万别把安全也“躺平”了
为热爱,也别失了分寸
这些行为的初衷并不坏:谁不想在最美的年纪,留下最酷的回忆呢?
热爱生活、记录美好,当然值得鼓励。但当少数人为了追求“与众不同”而选择在追逐竞速、在路中央坐卧摆拍时,这份热爱就有点跑偏了。
当热爱“越界”,危险悄然降临
美美的照片和飞驰的快感固然诱人,但请千万不要低估道路上的风险。

先说说夜骑的风险。夜间能见度本就较低,如果骑行者未佩戴头盔、未安装车灯或身着深色服装,对机动车驾驶员来说辨识度极低,极易发生碰撞。更值得警惕的是,有些骑友为了追求速度,在机非混行的景区道路上飙车至30km/h以上,一旦遇到突发情况根本来不及反应。
再聊聊马路摆拍的风险。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更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不负责杭州西湖景区道路多弯道、多坡道、夜间照明有限,机动车驾驶员往往存在视觉盲区。
试想一下,当一辆车转过弯来,突然看到有人躺在路中间,刹车都来不及——这样的后果,谁也承担不起。
美照可以再拍,生命却不能重来。
法律红线
道路不是“私人片场”
有人可能会说:“我就拍一张照片,很快就起来,不会有事。”
但法律不会因为“就一次”而网开一面,因为网开一面其实是对生命安全的不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禁止行人实施此类危险行为。第六十三条:“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在公路上躺卧、拍照,严重阻碍了车辆的正常通行,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属于典型的“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也明确规定:行人不得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
此外
骑行非机动车时须注意
不得占用机动车道
法律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应当在道路两侧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这些规定的每一条
都来自真实的血泪教训
背后的警示意义很重
道路是公共空间
不是私人片场

我们在行动
守护你的热爱,更守护你的安全
当前,杭州交警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春季道路交通 “安畅” 综合整治行动,并联合景区公安分局开展联合整治。夜间协同属地派出所在李公祠、郭庄门口、苏堤南口等关键节点开展整治,查处涉嫌违法行为。通过“空中+路面”“日巡+夜巡”“定点+机动” 等多种方式,实现全天候、全覆盖的巡查防控。以北山街、杨公堤、南山路环湖一圈为重点,对行人在行车道内躺卧、违法闯禁、飙车、非法改装、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守护道路安宁和群众出行安全。
我们的目标从来不是“扫大家的兴”
而是希望
每一位热爱骑行、热爱生活的人
都能平平安安地回家
青春不“躺平”,安全不“摆烂”
请收下这份“安全锦囊”
写给骑行者们
不驾驶非法改装车辆
01
擅自解除限速、改装电池、加装爆闪灯或排气管,导致隐患重重——车辆稳定性、刹车性能大打折扣,极易失控或自燃。
戴好头盔
02
无论什么时候,头盔都是“保命符”。受伤的骑行者中,绝大多数没有佩戴头盔,这个代价不该由你来承担。
穿亮色/反光衣物
03
夜间能见度低,反光骑行服能让过往车辆更容易看到你。
走对车道
04
在非机动车道内骑行,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右侧行驶,切勿占用机动车道。
控制速度
05
景区道路弯多坡陡,请保持安全车速,切勿追逐竞速。
给打卡拍照的朋友们
远离机动车道
01
绝对不要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或拍照,这是法律底线,更是生命底线。
选择安全区域
02
景区内有大量开阔安全的观景区域和步行道,完全能满足你的拍照需求。
勿信网红打卡
03
不要盲目跟风社交平台上那些“马路躺平照”,别人拍的是照片,你可别搭上命。
春风十里,安全第一
让我们共同守护这座城市的平安
也守护每一个热爱生活、珍惜当下的你
转自:杭州交警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点击浏览器下方“
”分享微信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

点击右上角
QQ

点击浏览器下方“
”分享QQ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