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开自己的车
油费、过路费自理
平均每三天
从宁波去杭州拉一次货
一次运送30-50瓶
一个月赚个四五千
没想到
“哥仨”到头来还是被逮了
近日
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
庄市派出所接到举报
辖区内有人贩卖“笑气”
该所立即联合市公安局禁毒大队
经过缜密侦查
迅速捣毁一个
非法运输、销售“笑气”的团伙
现场抓获三名犯罪嫌疑人

经审讯
三人都是无业游民
今年一月份
无意间听说
运输、销售“笑气”可赚大钱
便联系所谓的“老板”
其后
平均每三天
“老板”便会通知他们去杭州取货
一次运送30-50瓶不等
运回宁波后
暂存在自己的出租屋内
随后根据“老板”提供的客户名单
通过跑腿将“笑气”送到客户手中

据三人交代
每次去杭州都是开自己的车前往
油费和过路费也是自己出
运送一箱“笑气”(两瓶)
可赚取相应的佣金
每人每月非法获利约四五千元

“你们知道运输、贩卖‘笑气’
是违法的吗?”
民警问讯道
三人均表示“知道”
但他们认为
这样的赚钱方式
不费脑子且没有压力
“努力”几个月
就能有万把块的收入
“看到不少人都在吸
我也好奇啊
于是自己也开始尝试了。”
其中一名嫌疑人交代
自己在参与运输后没多久
便在好奇心的驱使下
也开始吸食“笑气”
“长期或大量吸食‘笑气’
会损伤神经系统,
严重时甚至危及生命啊!”
民警劝阻道

目前
三人因非法买卖、存储、运输、
邮寄、使用危险物质
被依法行政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吸食“笑气”并不会让人真正的笑,而是会令人脸部肌肉失控,形成一个诡异的痴呆笑容。吸食“笑气”后,血液的氧饱和度会迅速下降,导致出现因缺氧而产生的头晕、胸闷、肢体不受控制等一系列症状。
“笑气”具备成瘾性和危害性,不仅会危及吸食者的健康,也很可能影响一个家庭,而运输、贩卖的人就是“加害者”。
目前,“笑气”虽不在法律规定的毒品之列,但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非法经营、运输、储存、吸食“笑气”均属违法犯罪行为,将面临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转自:镇海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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