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新闻讯 全媒体记者黄健恒报道:花800元打顺风车只为寄一箱橘子,还反复强调“只送货,不载人”。明明花几十元寄个快递就完事了,谁这么“豪横”?又何以如此?司机满是疑惑,途中折返,想想还是将车开进了派出所。在派出所,当纸箱被拆开的那一刻,一起牵涉16次交易的毒品案,随之浮出水面。

(图片由AI制作)
花高价送橘子 水果箱内竟藏毒
2026年3月20日,江西都昌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办案人员告诉记者,案件还得从一次普通的货物运输说起。
事情发生在2025年3月6日。当天中午11时许,当地一名顺风车司机接到一个订单,将一箱橘子运往山东临沂,运费高达800元。寄件人反复强调不见面、不随车,只需将货物送达即可。
公开快递价格显示,以江西都昌发往山东临沂为例,一箱5kg橘子的寄送价格约为60元。这一细节,让这笔原本普通的运输订单显得不同寻常。
行驶途中,司机反复思考这笔订单的合理性,最终没有继续前往目的地,而是选择折返,将车开进都昌县公安局徐埠派出所报警。
到达派出所后,民警将纸箱拆开,表面看似整齐摆放的橘子,但在箱体夹层中赫然可见一小袋用胶带黏附的透明塑料袋,内装白色晶体,经警方鉴定为冰毒。
“寄件人”只是幌子 背后另有其人
寄件人涉毒,他(她)究竟是谁?
随着警方的进一步调查,更多内幕被揭开。寄件信息显示,寄件男子姓罗。不过,将橘子从都昌送往临沂的,另有其人。原来,同为吸毒人员的袁某某与罗某某相识,袁某某冒用罗某某的身份信息,在打车软件上下单,试图掩盖其真实身份。
经调查,一名男子进入警方视线。办案民警结合既有的涉毒线索,对其体貌特征进行比对,很快锁定其身份——占某某,时年36岁,都昌本地人。
随着调查的深入,警方发现,占某某长期与多名涉毒人员保持联系,逐渐形成相对固定的吸贩毒圈子。同时,其主观上存在向外地拓展交易的意图,在利益驱动下,与外省涉毒人员建立起稳定联系。于是,他利用顺风车,并采取“人货分离”的运毒方式进行交易。
利用顺风车运毒 先后交易16次
在还原这单运毒过程后,警方进一步对历史订单进行梳理,发现自2024年12月至案发,占某某通过这一方式完成毒品交易16次。每一次,流程几乎如出一辙——毒品被分装后,藏匿于水果包裹之中,经由顺风车跨省运送。
比如,2025年2月20日,占某某向袁某某出售冰毒,并通过微信收取2500元。随后,其将毒品藏入水果包裹,通过顺风车运往山东郯城,由对方收取。
类似情况在随后一段时间内多次出现。2月25日、2月27日,占某某分别收取1500元、1000元及2000元不等的款项后,均以相同方式将毒品藏匿于水果包裹中,通过顺风车寄往山东。
在多起运输过程中,不同司机先后参与接单,但交接地点、包装方式及运输去向均未发生明显变化。多笔交易记录与运毒过程相互对应,占某某反复实施毒品交易的行为逐渐清晰。
2025年8月14日中午,警方将占某某抓获归案。到案初期,其始终不承认相关犯罪事实,在前几次提审中多以“不清楚”“没有参与”等说法进行回避。
据办案民警介绍,占某某之所以态度强硬,与其对案情的判断有关。由于此前多次通过顺风车方式运毒未被发现,其一度认为问题可能出在山东的下线环节,甚至怀疑是下线人员被查后“供”出了自己,而并未意识到是运毒方式已经暴露。
家人以为他在打工 他却在“以贩养吸”
随着案件事实逐步查清,占某某的个人情况也逐渐清晰。
据办案民警介绍,占某某长期生活在涉毒人员交往圈中,社会关系相对固定。其平时以打零工为生,收入来源不稳定,日常与姐姐、姐夫共同居住,由家人照看生活起居。
“他姐姐一直觉得他在外面做事,很辛苦,也没有发现异常。”办案民警回忆,在抓捕现场,占某某的家属一度难以接受这一结果,对其涉毒情况表示震惊。殊不知,占某某走上了“以贩养吸”的犯罪道路。
2026年2月4日,占某某犯贩卖毒品罪,被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警方提醒,近年来利用顺风车、网约车运毒的情况时有发生,江苏法院披露的典型案例显示,曾有贩毒人员通过滴滴顺风车运送29.52克冰毒,尤其是“只送货、不载客”的订单,应提高警惕。一旦发现异常,应第一时间报警。
那些试图通过“设计路径”逃避打击的行为,最终难以逃脱法律制裁。
转自:大江新闻 全媒体记者黄健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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