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魏冯 何嘉琦
3月15日,央视“3·15”晚会上,曝光了蜀福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鸡爪产品使用双氧水漂白的情况。
双氧水,这个在工业、医疗领域常见的名词,为何会出现在餐桌上?它对人体究竟有何危害?我们该如何分辨?带着这些疑问,川观新闻记者采访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检验科副主任何秋蓉与成都大学附属医院急诊医学科副主任医师王媛。
第一问:双氧水泡出的食品到底有多险?
记者:双氧水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其实并不陌生,它的常规用途是什么?
何秋蓉:双氧水,学名过氧化氢,是无色透明的液体,属一种强氧化剂。
在医疗上,我们常用它作为消毒杀菌剂,利用其强氧化性破坏微生物的菌体蛋白,浓度多为1.5%—3%,依靠强氧化性破坏微生物菌体蛋白,实现杀菌消毒,对厌氧菌感染有效,中等浓度产品可用于医疗器械消毒。
在工业上,它被广泛用于化工合成,电子工业,浓度多在30%以上。极高浓度的过氧化氢用于航天工业。
在食品领域,它只能作为食品加工助剂使用,并且遵循严格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记者:央视“3·15”晚会曝光了有商家使用浓度高达35%的双氧水泡发鸡爪的行为,这类高浓度双氧水加工的食材,会对食用者的身体健康造成哪些后果?
王媛: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浓度较高的双氧水的危害,不仅来自过氧化氢本身,更来自其中含有的有毒杂质。如果是短期、大量摄入,高浓度的双氧水会直接灼伤我们的口腔、咽喉和消化道黏膜,导致腹痛、恶心、呕吐,严重时甚至会引起消化道出血或穿孔。这就是急性中毒。
而更隐蔽且可怕的,是它的慢性危害。长期食用这类食品,可能导致肝肾功能损伤、神经系统损害,甚至存在潜在的致癌、致畸风险。这不是吃了马上会有反应,但就像温水煮青蛙,会对我们的身体造成不可逆的损伤。
何秋蓉:即便是食品加工环节的从业人员,长期接触高浓度双氧水也会面临健康风险:呼吸道吸入会刺激黏膜、引发过敏反应,皮肤接触则会破坏皮肤表层免疫功能,造成深层组织的氧化损伤。
第二问:一些商家为何使用浓度较高的双氧水处理食品?
记者:为什么近年来有一些商家铤而走险使用双氧水处理食品?
何秋蓉:原因可能在于两点。
一是成本低廉,浓度较高的双氧水的价格远低于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食品级助剂。
二是强氧化性能快速改变食品外观,让泡发后的食材色泽均匀鲜亮、卖相极佳,能快速吸引消费者买单。这种低成本的美颜效果,可能是一些商家铤而走险的驱动力。
记者:我们注意到,这类新闻时有曝光,但似乎很少听说有人因此立刻中毒就医。这会不会让一些消费者和商家产生侥幸心理?
何秋蓉:这正是值得我们警惕的地方。因为双氧水在加工过程中会挥发和分解,导致其直接残留可能并不足以引发立竿见影的中毒反应。但它带来的重金属等杂质残留,是一种慢性的、累积性的伤害。消费者吃下去当时可能没有感觉,但如果长期食用这类非法添加的食品,那些看不见的重金属就在体内一点一滴地堆积,可能最终损伤肝肾和神经系统。
第三问:消费者如何避坑?不慎接触或食用后该如何应急处置?
记者:作为普通消费者,我们在购买泡发食品时,有没有简单的方法可以初步判断是否被双氧水处理过?
何秋蓉:市民可以通过“一看、二闻、三摸”来做一个初步的鉴别。
看颜色。要警惕那些颜色过于均一、白得发亮的食品。正常的毛肚、鸡爪等动物内脏,颜色不会是惨白的,通常会带有自然的血色或微黄色。
闻气味。凑近闻一下,如果有刺鼻的化学品气味,或者异常气味,就一定不要购买。
摸质感。用手触摸,如果感觉表面过于滑腻,或者失去了应有的韧性,一捏就容易碎、感觉软烂,这很可能是因为蛋白质结构被强氧化剂破坏了。
此外,尽量购买正规厂家生产、有包装的产品,并留意生产日期、配料表等信息。
记者:万一不小心食用疑似双氧水处理过的食品,出现了不适症状,应该怎么做?
王媛:首先立即停止食用,妥善保留剩余食物及包装,作为后续维权的证据;随后根据身体情况及时就医,若食用后出现恶心、腹痛等消化道症状,需立即前往就近医院接受洗胃及对症处理,若出现消化道烧灼感,切勿自行催吐,需到医院检查排除消化道出血、穿孔风险;若出现剧烈腹痛、吐血、呼吸困难等严重症状,需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若患者神志不清伴随呕吐,务必让其保持侧卧姿势,防止呕吐物引发窒息。
何秋蓉:若在生活中不慎接触到高浓度双氧水,需及时规范处置——吸入后需立即转移至通风处,减少活动以降低耗氧量,可用清水漱口减轻黏膜刺激;皮肤沾染后需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也可用2%碳酸钠溶液冲淡,若刺激症状不缓解或加重,需及时就医;眼睛沾染后,需立即用清水持续冲洗15分钟以上,症状持续需立即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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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添加,可能面临这些法律后果
如果企业违规使用双氧水加工食品,将面临怎样的法律后果?
违规将双氧水用于食品生产,不仅违反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还将触犯刑法,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明确禁止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这意味着,无论是使用双氧水加工食品,还是超范围使用食品级双氧水泡发鸡爪,均已触碰法律红线,将面临相应的处罚。
而对于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更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明确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相关量刑标准: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刑期将升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若后果特别严重,最高可处以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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