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800元,是我打了十几年工攒下的全部血汗钱,如今只换回了一堆卖不出去的天价护肤品,真是活不下去了……”2026年3月11日,浙江杭州的于蓝女士致电华商报,诉说自己如何在经历了一场虚假的“情感交友”之后,深陷护肤品代理困局的痛苦遭遇。如今,不仅退款无着、精神受挫,生活也陷入困顿。
去年9月以来,华商报新闻热线不断接到类似投诉,先后有近百名女子反映在受到各色“董事长”“阳光男”的情感欺瞒后,陷入其精心编织的化妆品代理噩梦中。
她们不仅有来自河南的超市工作人员,广东的美容师,湖南的单亲妈妈,还有多地的家庭主妇、月嫂和普通公务员等,其所涉及的化妆品品牌有20种之多。在这些品牌背后,一条由西安本地多家生物科技、商贸公司参与的隐蔽产业链也逐渐浮出水面。它们打造虚假人设,以平台交友、感情拉拢为手段,通过无法兑现的承诺和层级代理,一步步将陷于情感泥沼和致富憧憬中的女性变成了投资人。
由于这些公司遇到举报后总会部分退款,导致投诉人在法律上囿于“代理合同纠纷”,既难以报警立案,也因不属于消费问题而得不到相关部门的有力监管。同时,高昂的民事诉讼成本,又让异地维权举步维艰。
令人更为气愤的是,在经媒体多次曝光、有涉事公司被市场监管部门以“虚假宣传”处罚的情况下,此类事件依然在沿续:有的公司注销了,转身注册新公司再起炉灶;有的换个品牌、换个经营地址,重披“马甲”玩老套路。
迷局如何解?困局如何破?权益该如何维护?
事件回顾:
陷入网上“知心朋友”编织的“局”
多位女代理商被割韭菜
于蓝是在2025年10月29日被一位陌生微信账号添加为好友的。她告诉记者,对方自称何某,起初并未提及任何产品或代理的事,称只是“交朋友”。由于每天都和她分享日常、嘘寒问暖,很快便赢得了她的信任。
“何某刻意塑造‘悲情人设’,说自己离婚多年、独自带着女儿,生活不易。”于蓝说,何某的处境让人同情,也就对其渐渐放下了戒备心,甚至将其当做知心朋友。
一段时间后,何某开始有意透露自己是“××悠”护肤品品牌的“董事长”,不光有工厂,而且产品品质优良、市场前景广阔。他邀请她加入到一个“孜孜不倦学习群”里,群中每天有“工作人员”分享代理护肤品赚钱的案例、晒赚钱后转账的截图,“代理就能快速致富”的氛围极为浓厚;何某也被打造成“成功企业家”的形象,并有意暗示可为信任的朋友争取稀缺的代理名额。这些,都使她深受触动。
去年11月17日晚,何某私信于蓝,以“名额有限”为由催促她缴纳第一笔代理费用。但转账没几天,何某又以“升级中级代理利润更高”“拿下杭州的省级代理躺着赚钱”为说辞,甚至表示愿为她垫2万元,不断诱导她转账。被“快速致富”幻想蒙蔽的她,最终东拼西凑缴纳了99800元,成了该品牌的省级代理。
于蓝说,交过钱后,她联系何某,询问之前承诺的线下扶持、广告投放等事宜时,对方态度骤变,开始以各种理由推脱。很快,微信群解散,公司人员频繁更换微信号,再也联系不上,“去年12月26日拿到货后,发现包装简陋,近千元的价格远超一线品牌,根本无法销售。”
当发现网上还有多名女代理叙述与自己同样的经历后,于蓝立即报警,杭州当地派出所得知她已收到货,认为不属诈骗,建议走法律程序;可她按合同约定向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起诉后,法院告知她因涉事公司住所不在该区、无管辖权,未予受理。她再向公司注册地所在的莲湖区法院起诉,也未审查通过她递交的材料。在法院今年2月26日的回复中,称由于她“提交的材料中各方已约定管辖,请与该院联系;若认为约定管辖无效,请携带该院出具生效的不予受理裁定书再行按照法定管辖起诉”。为此,她感到很是沮丧,“我是做家政工作的,多年来打工攒下的钱,现在全投了进去,连生活都成了问题……”
家在陕西、目前在新疆打工的冯蔻也是在“情感交友”后坠入“代理陷阱”的。去年12月27日,通过微信,她与一位自称某公司老总的何某成了好友。经历过与于蓝相仿的经历后,她支付了29800元,签订了“××悠”代理经销合同。由于发现付款后何某态度发生转变,便又仔细看了合同,发现合同内甲方公司并非何某所说的公司,而合同中虽称“供货价部分详见附件”却未找到任何附件后,便于次日要求退款,“可他说已经发货了,要扣我6000元违约金。可6000元是我做护工、需要一个月日夜守护病人才能辛苦挣来的,现在仅过了8个小时就要扣掉这么多,我怎么能接受!”
北京的孟倩女士也是一名受害者。去年12月30日,她同于蓝、冯蔻等人一样,与“企业家”何某在微信中结识后,先后经历了大致相同的情节,最终在承诺高收益、公司全方位扶持等诱导下,支付10000元成了初级代理。收货后,她发现货品质量有问题,马上联系何某和对接人员,却发现招商群已被解散、工作人员失联,遂于今年2月下旬通过12345、12315投诉该公司。2月26日,西安市莲湖区西关市场监管所告知已经以“虚假宣传”立案。
记者调查:
套路高度雷同如同“杀猪盘”
多家关联公司注册地址均为高新区某大厦
根据多位女代理的描述和证据证实,与“××悠”品牌有关联的公司,一家是名为“××诺”的公司及其分公司,一家为“××因”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其中,“××诺”公司及分公司的负责人及其股东名录中,均未见何某的名字和相关任职,但公司的“合作伙伴”中有其人;“××因”公司的工商信息则显示,该公司为“××悠”品牌产品“××赋活乳”“××冻干面膜(+溶媒液)”及“××精华液”的备案人,其备案日期为2025年11月7日;但记者登录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App”查询发现,这几款产品的备案已在去年12月17日被注销。
也就是说,于蓝、孟倩等人拿到“××悠”品牌相关产品时,实际上它们已为“注销”状态。而查询这些产品,显示新的备案在2026年1月19日才完成。
“公司发这些护肤品的时候,没有告知我是已经注销的化妆品,这种产品在市场上由于没有备案信息,根本无法销售出去,更不会有人购买。”孟倩说,她应有知情权,但公司隐瞒了这一情况。
实际上,随着“××悠”女代理商投诉的增多,关于“××悠”为之前华商报报道过的“××纯”品牌“换马甲”的说法也趋向一致。
比对“××悠”与“××纯”的两家运营公司,无论总公司还是分公司,注册地址均为西安高新区某大厦,尤其“××纯”公司的三个分公司,注销时间均为去年9月18日,而注销三天后,“××诺”公司便注册登记成立。而且,从女代理们提供的涉事公司前后发布的两品牌货价表看,除品牌名称不同外,产品名称、定金金额/级别到全国统一零售价,毫无分别。更有不少女代理找出聊天记录中两品牌的“全球化妆品奖”合影、慰问老人的照片以及齐某与何某在茶几上“斟茶”、卫生间晒“白衬衣”等视频,经记者对比,发现照片除品牌名称不同,内容基本相同;而视频中从拍摄器具、角度、环境到讲话内容,也均完全一致。
记者梳理套路环节:
精准定位目标、情感拉拢
打造虚假人设、层层诱导
去年以来,多起女代理事例,足以清晰勾勒出“陷阱”如何形成。它不止伤害了一个个女性,更极大影响了她们的家庭、事业和生活。
去年10月,华商报报道过贵州毕节的家庭主妇南灵芝成为女代理一事。她被自称杨某的人以“出差无聊”添加了好友,通过每天嘘寒问暖,塑造“顾家、有责任心”的好男人形象,同时编造“离婚带女、创业励志”的故事,博取南灵芝同情与信任。随后,杨某邀请她加入“正能量交流群”,暗示“代理护肤品能快速致富”,并以“限额32人”制造紧张氛围。最终,当她拿出仅有的5000元缴纳代理费后,杨某在确认她无更多钱可投后彻底失联,微信群也随之解散。
河南开封某超市员工秦宝青是位中年女子,在被自称郭某的人通过超市福利群添加好友后,每天以“情感拉拢”为手段,塑造“自律、孝顺”形象,编造悲情创业故事,后邀请她加入育儿交流群,诱导其加入代理。由于并无积蓄,秦宝青先后借款、信用卡取现,累计缴纳20万元后成为省级代理,可对方承诺的“公司开直营店、铺广告”等扶持则全部落空。最终,承受重压的她不得不通过诉讼维权……
截至目前,除了一些代理通过各种举报、呼吁、投诉,获得了部分退款,仍有很多女代理,不得不面临维权索赔无门的境遇。如陕西的张春芳投入119800元,至今34000元未退,于蓝、孟倩等人更是一分未退……这些女性在成为化妆品代理前,既不了解化妆品行业,也不具备相关创业经验,在“嘘寒问暖”和“致富幻影”的双重引诱下,坠入深坑。
记者梳理发现,此类套路不外乎四个环节:一是精准定位目标,筛选女性群体尤其是中年女性、家庭主妇等防范意识较弱、渴望增收的人群;二是情感拉拢,以线上“交友”为名编造悲情故事,建立深度信任;三是打造虚假人设,夸大产品功效和代理利润,营造“快速致富”氛围;四是层层诱导,通过“限额名额”“升级代理”“垫付资金”等手段收割钱财。为了增加受害人的维权成本、制造障碍,他们有的签合同时是一家公司、而收钱又是另一家公司;解决争议上,合同又约定为并非有利于代理商诉讼的法院。而此类公司,大多注册资本低、经营规模小,甚至部分无实际经营场所,但其利用人性的弱点,编设迷局,收割着一层又一层的受害者。
深度分析:
比传统“杀猪盘”更具迷惑性和隐蔽性
“多起护肤品代理事件的频发,是不法分子精心策划与多方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多年参与妇联工作的陕西电子科技大学教授赵淑珍说。
赵淑珍表示,此类事件的本质,是将“情感拉拢”与“商业代理”相结合的新型“杀猪盘”,比传统“杀猪盘”更具迷惑性和隐蔽性,“不法分子的核心目的并非销售护肤品,而是通过诱导受害者缴纳代理费赚取暴利,其口中的‘工厂’‘扶持’‘高利润’实质上均为虚假宣传;他们根据受害者的年龄、身份职业来定制‘人设’和‘话术’——如对中年女性打造‘成熟稳重、顾家负责’形象,用陪伴打动对方;对年轻女孩则打造‘年轻有为、创业成功’形象,用致富梦想吸引对方。加上他们频繁更换账号、隐藏真实身份,隐蔽性极强,而让受害者防不胜防。”
对不慎坠入代理迷局的受害者,赵淑珍指出,大多数受害者要么单身、离异,要么是家庭主妇,情感需求强烈,尤其很多人缺乏陪伴,易被不法分子以“嘘寒问暖”等情感攻击击中软肋,使其放下防备;加上存在“一夜暴富”的侥幸心理,渴望通过低投入实现增收,从而在“限额”“升级”等手段诱导下草率缴纳费用。
律师解读:
根源在于法律界定模糊
监管存在盲区等
陕西昭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资深律师刘文祥认为,尽管我国不断加大经济诈骗的打击力度,但此类事件仍持续蔓延,其核心根源在于法律界定模糊、监管衔接不畅、维权成本过高、打击力度不足。
“首先,法律界定模糊,诈骗与违规经营难以区分,此类不法行为往往存在‘诈骗’与‘违规经营’的交叉,法律界定难度大。不法分子以‘代理’为名收取费用并提供产品,可辩称自己是‘违规经营’而非‘诈骗’。”刘文祥指出,法律界定模糊导致很多案件仅能以“虚假宣传”“违规经营”予以行政处罚,可罚款、责令整改的力度,既不足以震慑诈骗分子,也无法弥补受害者损失。
其次,监管衔接不畅。在类似事件上,多部门监管存在盲区。如有关护肤品代理的监管,涉及市场监管、公安、网信、金融等多个部门,但各部门缺乏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存在“各自为战”的情况。市场监管部门侧重查处消费问题,违规经营,而公安部门又缺乏行业监管信息,网信部门则难以管控线上欺诈行为,再加上不法分子频繁更换身份、变更经营场所,都增加了监管难度。
而在维权方面,由于诉讼成本过高,导致受害者维权困难重重。而且,线上代理隐蔽性强,不法分子通过微信、直播等渠道诱骗、设局,活动范围广、身份隐蔽,给证据收集造成很大困难,也给监管带来极大难度。尤其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易被删除篡改,不法分子身份隐蔽、核实资金流向也不容易,都会增加维权成本,且“维权的流程复杂、耗时长,需经过投诉、报案、侦查、起诉等多个环节,会耗费大量时间精力,而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等又是笔沉重的负担,在受害者分布较广,难以形成维权合力的情况下,自然收效甚微”。
建议加强部门协同监管和行业准入管理
针对类似事件,陕西省社科院专家王晓勇表示,涉及人数这么多、金额又这样大,显然并非简单的3·15消费问题,而是不法分子利用法律及监管空白打“擦边球”。不法分子违法成本过低,而受害者的维权成本又很高,在监管薄弱、打击力度不足的情况下,将很难遏制此类事件的蔓延。因此,应该有一个机构能受理此类投诉和举报,应有一个更高层面的法律武器来解决问题,维护受害者权益。
王晓勇提出,可通过加强部门协同,实现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强化监管;同时,加强行业准入管理,提高准入门槛,明确代理公司和个人的经营资质要求,加强备案管理和定期审核,取缔无资质、违规经营企业。唯有形成合力,才能破解困局,维护受害者权益。
(注:文中女代理姓名均为化名)
华商报大风新闻3·15报道组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点击浏览器下方“
”分享微信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

点击右上角
QQ

点击浏览器下方“
”分享QQ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