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中最热的日子来了,长沙人社提醒户外劳动者,注意高温津贴这项权益。
01
领取高温津贴要满足哪些条件?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标准为不低于300元/人/月,发放时间为3个月(7月、8月、9月)。
02
外卖员、快递小哥、环卫工能领高温津贴吗?
能领!外卖员、快递小哥、环卫工作为典型的户外高温作业人员,完全有资格领取高温津贴。只要符合35℃以上露天或33℃以上室内作业条件,无论全职还是新业态用工,企业都应当按月/天以现金形式发放高温津贴。
03
防暑降温费是高温津贴吗?两者有什么区别?
防暑降温费不是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是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支付的津贴,是工资的组成部分,属于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和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强制性津贴,具有工资属性。防暑降温费属于企业职工福利费,具有福利属性。一般而言,防暑降温费的支付标准由企业通过规章制度等形式确定。

04
高温津贴发到哪里?以什么名目发放?
高温津贴由劳动者所在单位负担,纳入工资总额,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和正常工作时间工资。高温津贴应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给劳动者,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防暑降温用品等实物或各类有价证券代替。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
05
如果用人单位违规不发高温津贴,如何举报投诉?
若遇企业拒发高温津贴,建议保留考勤、温度记录等证据,并通过劳动保障监察或工会渠道举报投诉。
转自:湖南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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