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增城区一家饮品店取名“警茶”,并使用了疑似警察形象的卡通图案,引发关注。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该店铺的“警茶”招牌已拆除,疑似为警察形象的卡通图标也已撤下。
谐音梗常见,但如此“蹭警察流量”的,恐怕不多。白底蓝字的招牌,身穿警察制服、手拿饮品的卡通人物图案,难怪不少网友吐槽:“以为是警方开的创意店铺呢!”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力量,代表着法律的威严和公正,当“警茶”关联“警察”,损害的终是警察的形象与执法权威。
企业名称受法律保护,企业依法享有选择企业名称的权利,但也有一定的限制。比如,《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中明确,企业名称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政党、党政军机关、群团组织名称及其简称、特定称谓和部队番号”,不得有“可能使公众受骗或者产生误解”的情形。我国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人民警察法中也强调,“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律师指出,如果相关店名、装饰装修足以让消费者或者他人产生与公安机关存在关联或特定联系,则有可能涉嫌违反了上述规定,可由监督检查部门调查核实后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还是那句话,店铺名称也好,企业宣传也罢,可以追求创新,但不能无底线猎奇,甚至越界!
策划:杨新顺 宋胜男
文字: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