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深圳中院通报了一起诈骗案件:出生于2001年,无固定职业的邱某对在社交软件上认识的多名女性称:自己正在攻读金融学博士,已取得香港永居身份,拥有价值4000万香港豪宅等。邱某先后与刘某等多名女性发展为恋爱关系,在交往期间,邱某编造家人生病、缴纳学费等多项事由持续骗取刘某等人钱财。
经查,邱某在一年半时间内骗取刘某等四名被害人共计53万余元。
经刘某报警后,邱某经民警电话通知后到派出所接受调查,随后邱某家属全额退赔了四名被害人的损失,部分被害人出具了谅解书。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邱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该判决已生效。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深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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