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人想动歪脑筋不劳而获
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
最终难逃法网
这不,男子两次因盗窃电动车入刑
再次进入社会后仍不知悔改
伙同他人偷盗电动车
法网恢恢,他的行径再次被发现
并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
赵某某于2021年12月15日因盗窃电动车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于2022年6月7日刑满释放。2022年8月23日,赵某某再次因盗窃电动车被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两次入刑的赵某某并没有悔改,今年他又重操旧业。2024年6月初的凌晨,赵某某约着男子张某某来到句容某店门口一辆蓝色的淮海牌电动三轮车旁。张某某给赵某某把风。赵某某用螺丝刀插进一辆电动三轮车的钥匙孔里,一拧就把电动三轮车打开。两人骑着三轮电动车离开。早上5点,赵某某推着这辆电动车回到住处并将该车电瓶卖出去的钱分了300元给张某某。
6月的一天凌晨
两人以同样的手段在句容一店铺东侧盗走一辆电动车,他们把偷来的这辆电动三轮车藏在了一间庙门前,赵某某用随身携带的尖嘴钳把电动车电瓶拆卸下来了,将此电瓶藏在了草丛里,两个人步行回到住处。后赵某某将电瓶卖出,分了500元现金给张某某。
7月初的凌晨
两人以同样的盗窃方式在句容市开发区盗走一辆蓝色电动三轮车。在回家的路上,两人又发现一辆停放在路边的电动三轮车,于是赵某某用相同的方法将车打开,两人一人骑着一辆偷来的电动车到了包家巷附近的空地上。后来两人骑着当天晚上偷来的第一辆电动车去吃烧烤,还借用了烧烤摊老板的电插座给偷来的电动车充了电。此次盗窃的电瓶未来得及出售,两人就被抓获。
句容市检察院对两人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判处被告人赵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被告人张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
转自:今日镇江(李建梅 张驰川)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点击浏览器下方“
”分享微信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

点击右上角
QQ

点击浏览器下方“
”分享QQ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