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4日)
“男子被流浪猫绊倒
投喂者赔24万元”案再审宣判
相关赔偿责任由公司承担80%
投喂者肖某某承担20%
吴某某不承担责任
再审结果公布后
此事件再次冲上热搜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2023年4月20日,吴某某与同事几人到羽毛球馆打球,打球过程中因踩到猫摔倒受伤。当晚即前往医院就诊,手术治疗后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事发后,双方就赔偿事宜电话沟通未果,后吴某某家属报警想要调取事发监控,被告知监控损坏无法查看。双方协商未果,起诉至法院。法院一审判决流浪猫投喂者肖某赔偿24万元,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流浪猫投喂者肖某由一审的赔偿24万元,改判为赔偿4.8万元,赔偿金额变少了,但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判决没有改变。
大众关注的焦点在于
羽毛球场馆担责可以理解
但流浪猫投喂者肖某为何也要担责?
是流浪猫还是饲养的宠物猫?
肖某某是否系
涉案猫的饲养人或管理人?
根据在案证据,虽然肖某某有购置猫粮、在相对固定的地方投喂涉案猫、为涉案猫起名等行为,但是,从对涉案猫排他性的支配和控制角度来看,肖某某投喂涉案猫的地点在球馆东门外的厕所门口附近,属于开放式公共空间,并未实现对涉案猫的独占性支配;此外,肖某某对于涉案猫何时来去,去向何处等行动轨迹和活动范围并未管控,故肖某某并不能因投喂等行为而被认定为涉案猫的饲养人或管理人。
不是流浪猫的饲养人或管理人
投喂者为何要担责?
法院审理认为,肖某某作为体育用品公司的羽毛球教练,应当知晓羽毛球场馆的安全性要求,但其在紧邻球馆东门的区域投喂涉案猫,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涉案猫的生活行动习惯,增加了涉案猫进入球馆的风险,且涉案猫进入球馆,给球馆内的正常羽毛球运动增加了异常风险,其对吴某某的损害发生亦具有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于此事
有网友表示
“要喂就带回家喂”
有网友对球场里有猫提出疑问
“羽毛球场地里怎么能有猫?”
认为羽毛球馆的责任更大
也有网友觉得“真的不能理解”
“最大的问题不是应该是他自己吗?”
对此,小伙伴们怎么看?
综合上海闵行法院、网友评论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