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5月15日讯(通讯员 沙学祥 记者 梅建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转弯让直行”……当驾驶员疏忽时,事故就会找上门。
图为两车相撞现场
近日,南京江宁谷里交警中队接到一市民报警,称在该中队辖区银杏湖大道石塘里公交站路段,一辆轻型厢式货车和一辆小型汽车发生了碰撞,车损严重,有车辆不能挪动,影响交通。接到该警情后,江宁谷里交警中队立即组织警力前往现场处置。
民警赶到现场看到,一辆白色小车停在最左侧机动车道内,右车头严重损坏。另一辆轻型厢式货车冲进道路中间的绿化带上,车头朝里,顶在树上。所幸的是,在现场并无人员受伤。
图为两车相撞现场
民警进一步询问了解到,事发时,轻型厢式货车司机驾车在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左转。刚汇入对向车道时,厢式货车跟一辆快速行驶的直行车辆发生了碰撞。巨大的冲击力下,货车冲进路中间的绿化带。
经现场勘查,结合行车记录仪视频,民警认定,厢式货车在左转时疏于观察,未让直行车辆先行,而直行的小车在通过路口时未减速安全行驶,交警认定双方负此次事故同等责任。
图为两车相撞现场
交警提醒:驾驶车辆上路行驶,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需要掉头转弯时,一定要提前减速,仔细观察,确保安全后再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