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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发布《关于对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实施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据悉,该措施将于2024年7月1日起实施,持续至12月31日。
《通告》在继续保留一级、二级限行区管理策略基础上,为保障学校周边路段上下学安全,拟新增三级限行区,主要在学校周边路段限制民生行业电动自行车,避免与接送学生非机动车交织混行,限行时段为早晚高峰期及中午放学期间(学校周边路段寒暑假不执行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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