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世纪大桥一交通事故致车主死亡案一审宣判,海口市龙华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网约车司机郑某燕有期徒刑1年1个月。
据悉,2022年9月15日下午1时19分许,孙某驾驶贵J牌小轿车沿世纪大桥从南往北在第二车道行驶,在世纪大桥南端75号路灯附近时,撞上薛某驾驶的小轿车。事故发生后,双方驾驶人下车查看,未按规定及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识。4分钟后,被告人郑某燕驾驶琼A牌网约车载乘客由第三车道经第二车道变道超车时未确保安全,导致车辆追尾碰撞贵J牌小轿车,造成两车中间的薛某被挤压当场死亡,孙某和网约车乘客受伤。民警接到郑某燕报案后到达现场,郑某燕当场向民警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龙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燕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郑某燕案发后自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从轻处罚,龙华区依法判处郑某燕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记者 苏靓 通讯员 聂秀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