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市监局对内蒙古大学玉泉校区东院食堂二三楼部分档口“挂羊头卖鸭肉”案件作出处罚,没收非法所得1.6万元,罚款27万元。
9月9日,玉泉区市监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局里已对学校下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后期的法律程序一定会走的。执法人员会对学校食堂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内蒙古大学后勤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整改情况要问宣传部。”记者多次致电校宣传部,截至发稿电话没有人接听。(上游新闻记者 冯盛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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