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蛇口海关关员对一批申报出口的货物实施查验时,发现申报货物“摆件”有“FIFA”商标,存在侵权嫌疑。后经权利人确认,该批摆件涉嫌侵犯“FIFA”商标专用权,共计96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四十四条、第九十一条的规定,海关依法对与进出境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实施保护,违法进出口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的货物的,由海关依法没收侵权货物,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海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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