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自治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通知,详情如下:
针对5月18日柳州市柳南区两次5.2级地震造成的灾情,根据《广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有关规定,自治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于5月20日18时将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四级应急响应调整为三级,请各市、各有关单位按照预案要求做好救灾救助工作。

“广西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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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追加调拨救灾物资1.42万件
为应对柳州市柳南区5.2级地震以及桂林、防城港等市洪涝灾情,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会同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前期已连续向灾区调拨中央救灾物资的基础上,再次追加调拨自治区本级救灾物资1.42万件,重点支持受地震灾害影响的柳州市以及受洪涝灾害影响的桂林、防城港等市。
本批调拨的物资品种主要针对临时安置刚需,涵盖帐篷、折叠床、毛巾被等住宿类物品,旨在全方位加强安置群众的住宿、日常生活等基本保障需求。
转自丨广西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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