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
福建交通应急广播
联合推出
路上那些事儿
“警民1+1”
本期嘉宾
宁德市屏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副大队长 陈林

01
载货三轮车载人,翻车伤人隐患大
2026年4月2日11时42分许,陈某某驾驶载货三轮车行至屏南县上洋头香山花园小区路口,因横过道路未停车减速观察、强行抢行,汇入主路时操作不当致车辆侧翻。该三轮车无合规载客防护设施,不具备载客条件,事发时违规载人,乘车人员被车辆挤压致骨折,加重事故后果,造成车辆受损、驾乘二人受伤。
经认定,驾驶员陈某某承担本起事故全部责任。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交警提醒
1、行经没有信号灯及交警指挥的路口,转弯车辆应让直行车辆先行。
2、法律规定,载货三轮车严禁载人,违规载人发生事故,追悔莫及。
02
路口横穿抢行,三轮肇事负全责
2026年04月14日13时45分许,章某某驾驶正三轮载客摩托车,行驶至屏南县国宝路皇庭半岛红绿灯路段横穿马路时,与正常行驶的张某妹驾驶的普通摩托车(车上搭载乘员张某涛)发生碰撞,造成张某妹、张某涛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本起事故中两轮摩托车驾乘人员均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其中驾驶员张某某的伤情主要集中在头部。
经认定,当事人章某某负全部责任。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交警提醒
1、三轮摩托车、普通两轮摩托车均需依法合规上路,杜绝随意穿行、抢行猛拐等违法行为,文明礼让行车。
2、安全头盔是骑行出行的“生命防护盾”,其核心作用是在事故发生时,有效缓冲撞击冲击力,大幅降低颅脑损伤的风险,显著减轻伤害后果。
03
分心驾驶看手机 撞向73岁老人
2026年03月21日20时31分许,叶某某(男30岁)驾驶车牌号正三轮载客摩托车,沿屏南县东环路行驶至与花亭街交叉路口人行横道时,扭头观看手机,刮碰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谢某某(女73岁),造成谢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经认定,当事人叶某某因疏于观察、分心驾驶,未履行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的安全通行义务,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交警提醒
1、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须提前减速,遇行人正在通行斑马线,务必停车让行,自觉履行礼让义务,不抢行、不催行。
2、开车途中严禁低头看手机、扭头观望等分心行为,时刻专注路况、仔细观察周边行人车辆,避免因疏忽观察引发交通事故。
04
盘山公路弯道逆行超车,危险!
宋某驾驶小型客车,行经国道(屏南县甘棠乡洋头寨路口路段)时,违反交通规则,逆行进入对向车道实施超车,与陈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宋某、陈某两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所幸事故发生时,双方驾乘人员均规范使用了安全带,最终事故中的伤者仅受轻微伤。
经事故认定,宋某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交警提醒
在山道驾驶(或骑行)过程中,广大驾驶员务必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坚决杜绝逆行、弯道超车等危险驾驶行为;行驶中要提前观察前方路况,保持安全车距,时刻警惕突发情况,切实防范交通事故发生,守护好自身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05
黄灯持续闪烁,谁让谁?
2026年05月01日06时50分许,陈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屏南县西环路行驶至西环路体育中心黄灯路口时,与黄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经认定,当事人陈某负全部责任。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 (二) 项、第 (三) 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 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 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 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 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交警提醒
红灯停,绿灯行,那么我们遇到黄灯时,应该怎样做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定,路口黄灯时车辆通行规则如下:
1、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若黄灯亮起时,车辆的车身任何部位已越过停止线,可以继续通行,无需急刹车,但需注意观察路口情况,确保安全通过。
2、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若黄灯亮起时,车辆尚未越过停止线,应当立即减速并停车等待,不得抢行或加速通过,否则属于“闯黄灯”违法行为,可能面临罚款和记分处罚。
3、黄灯持续闪烁的情况:若路口黄灯持续闪烁(黄闪灯),属于闪光警告信号灯,车辆应减速慢行,注意观察路口情况,确认安全后有序通过,同时需礼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
06
醉酒驾车马路昏睡,危险驾驶触刑法
2026年3月20日23时27分,屏南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夜间巡逻时,发现一辆黑色小型轿车违规停在行车道,占用通行路面,存在安全隐患。民警上前核查,发现驾驶位男子双目紧闭、意识不清,呼喊拍打均无反应,随即呼叫120到场救助。
经查男子为郑某,身上酒气浓重,经呼气酒精检测结果达 292mg/100ml。后经血样鉴定,其血液乙醇含量 299.53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已构成危险驾驶罪。目前郑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
交警提醒
饮酒驾车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漠视,更将同车人员与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置于险境。为了您和他人的平安,请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转自:FM1007福建交通广播《路上那些事儿》栏目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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