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品引流次品赚差价 业内人士揭秘电商“AB货”套路

2026-05-10 08:43来源: 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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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一款商品、同一个链接、寄到一线城市的是热门款、正品货,而县城乡镇收到的却是滞销版、伪劣品……这不是什么恶搞段子,而是不少消费者的真实网购遭遇。这种商家针对同一售价、同一链接的商品,混发质量、做工或材质存在明显差异的版本做法,也被称为“AB货”现象。其中,“A货”为优质正品,“B货”则是成本低、质量有瑕疵的商品,甚至是残次品或滞销品。一些商家为何会如此肆无忌惮?这样的做法是否违法?

  记者在社交平台检索发现,不少消费者发帖反映遇到过商家发“AB货”的情况。在电商平台上,同一链接、同一个用户下单,仅仅因为收货地址不同,商家发出的货品质量截然不同。一位消费者展示,在同一网店下了两单凤梨,发往北京城区的果实成熟饱满,而寄往河北农村的却青黑干瘪。

优品引流次品赚差价 业内人士揭秘电商“AB货”套路

  另一名网友分享,从同一店铺同一链接下单同款粉色拖鞋,分别邮寄到广东深圳、山东德州和湖北黄梅县,到货后发现,三双拖鞋从颜色到做工都存在明显差异。而下单的同款发夹质量更是参差不齐,三个地址收到了三款不同的发夹,只有深圳地址收到的货物是跟商品详情页介绍相符。

  江苏省消保委投诉与法律援助科工作人员 龚永壮:部分商家会根据收货地址、账号等级、消费习惯和维权意识强弱等,在后台给消费者生成画像,实际上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利。

  法律人士:

  “B货”属于擅自变更标的物

  针对部分商家的“AB”货现象,法律界人士表示,此举已经涉嫌违法,根据具体情形不同,构成违约或消费欺诈,依法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江苏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国皓:消费者下单即成立买卖合同,商品详情页描述构成合同内容,商家发“B货”属于擅自变更标的物,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应承担退货、更换和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若构成消费欺诈,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交易。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一赔三。

  此外,若商家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商家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若商家的行为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的,还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揭秘发货套路:

  优品引流 次品赚差价

  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里,“AB货”在行业内更常见的形态是“渠道专供”,也就是说,同一品牌在线下实体店售卖的货品,与线上电商平台,特别是低价促销渠道售卖的货品,虽然看似同款,但从设计、用料乃至生产线都可能不一样。

  近年来,随着短视频平台和直播带货受到消费者青睐,“直播间特供”成为“AB货”新形态——主播在镜头前展示的产品,与最终邮寄到消费者手中的产品,在面料、做工、细节上可能存在差距。对消费者来说,最终结果都是“货不对板”。

  电商行业从业者汪俊表示,没有品牌又难以溯源的商品,比如在直播间深受消费者追捧的“走地鸡”等特色农产品,出现“货不对板”的概率相当高;还有一些能溯源的品类,如功效型乳霜、洗护用品等,也有被商家“偷梁换柱”的可能。

  电商行业从业者 汪俊(化名):“A货”是为了满足平台的准入门槛,要有资质,比如国妆特字号,但是实际上发货的时候,发的就是小作坊做出来的“B货”, 有用户去举报这个是假货,这个时候回到市场监管部门,又拿正规出厂的产品去排查,它又是正规的,完全是带有作假性质,这才是真正的“AB货”。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唐健盛告诉记者,电商“AB货”的本质,是商家以优质样品引流获客,却用劣质货品赚取差价。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 唐健盛:如果产品跟描述不一致,不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者商家承诺的产品标准,就一定有问题。所以发往北上广还是发往别的地方货品有差异,最关键的是“货对不对板”,这才是问题的最根本点。

  侵犯消费者权益

  践踏诚信底线

  这种看“地域”下菜碟的“AB货”现象,表面看是商品质量问题,实际上是一种消费歧视与商业欺诈行为。一些商家自认为摸准了不同地域顾客的消费“脾性”:城市买家维权意识强、投诉渠道多,所以不敢轻易以次充好;而县城乡镇的很多消费者,会觉得维权麻烦、成本高,还对投诉方式缺乏了解,面对“B货”往往选择自认倒霉。

  于是,部分商家一边用“A货”稳住城市市场的好评率,一边把“B货”倾销到下沉市场,压缩成本赚利润。这不仅是对消费者权益的公然侵犯,更肆意践踏了商业最基本的诚信底线。

  平台该如何整治

  消费者如何维权

  那么针对这种“AB货”现象,电商平台应该负起怎样的责任?消费者又该如何维权?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 陈音江:从电商平台的角度,通过信息监测的手段,比如看商家发货,消费者集中投诉,能够及时发现问题。还要建立商品一致性对比机制,比如进行一些定期抽查,对一些货品不一致的商家,要采取下架、整改或者清退等措施,平台对内部的商家信用机制,也可以做一些分类和引导。

  陈音江还表示,监管部门更需细化法律法规条款,明确电商“AB货”的界定标准与处罚细则。

优品引流次品赚差价 业内人士揭秘电商“AB货”套路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 陈音江:监管部门对线下商家要进行产品抽检,对线上商家也要加大检测力度,尤其是从消费者的投诉、舆情中去发现一些线索。另外也要督促商家全面公示商品的材质、配置、工艺、生产批次等关键信息。避免商家描述含糊,商家发货时平台又不好分辨,避免销售减配“AB货”的现象。

  江苏省消保委投诉与法律援助科工作人员 龚永壮: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进行网购的时候,下单要注意截图保存商品详情页、商家承诺、聊天记录等作为维权的凭证,收货之后要尽快核对商品的质量和外观等与商品页面的描述是否一致,如果遇到“AB货”问题,可以向平台发起投诉,如果平台和解没有成功,可以通过12345或12315向有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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