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河南郑州发生了这样一起令人唏嘘的事件:一名女子在路上捡到他人遗失的手机后,非但没有主动寻找失主或是上交公安机关,反倒因为手机设有密码、无法解锁,直接将手机随手丢弃在路边草丛,最终导致这部手机彻底无法找回。失主无奈之下将捡拾者诉至法院。最终,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要求该女子赔偿失主经济损失6000元。
小杰(化名)是郑州市一名高三学生。去年7月,母亲花7700多元为他购置了一部新手机。今年3月,小杰在夜间骑车时不慎将手机遗失,发现后尝试拨打电话时,手机已关机。焦急的他当即报警。民警调取监控后发现,手机被路人元某(化名)捡走。根据派出所接处警登记簿中的记录,在民警联系上元某后,元某虽然承认自己捡到手机,但表示,因为手机“有密码解不开”,被她随手扔进了路边草丛。由于丢弃地点是监控死角,民警多方寻找也没能找回手机。小杰随后起诉元某,要求赔偿。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员额法官常海凤:小杰觉得元某捡了手机不还,还扔掉,不仅让他丢了手机,还耽误了训练,导致体考改期,精神压力也大。所以起诉要求元某赔偿共计9000元,其中包括手机损失和这些间接损失。小杰是一名体育生,他主张,手机丢失除了给他造成财产损失,还带来训练被耽误、体考被迫改期等影响。
常海凤介绍,民法典规定,拾得人负有妥善保管遗失物的法定义务,对遗失物品不能故意损毁、丢弃。民法典第314条就是要求捡到别人的东西必须归还,要么及时通知失主来领取,要么送交公安等相关部门,不能自己留着或者随便处理。第316条则是还之前要好好保管,遗失物在送交有关部门之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之前,拾得人需要进行保管,不能故意损毁、丢弃。(央视新闻客户端)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点击浏览器下方“
”分享微信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

点击右上角
QQ

点击浏览器下方“
”分享QQ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