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6-04-21 10:31
中医药是中国古代科学的瑰宝,凝聚着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健康养生理念及实践经验。“十五五”规划明确提出,要“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能够为中医药传承创新提供坚实保障。要充分发挥法治的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以高水平法治赋能中医药传承创新,让中医药这一千年瑰宝在时代浪潮中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为健康中国建设注入强劲动能。
首先,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的顶层设计。近年来,我国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等一系列重要法规政策,中医药法治体系已经初步建立,为中医药传承创新打下了良好基础。然而,现有部分立法仍存在内容滞后、配套制度欠缺等突出问题。一方面,要修订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补齐互联网中医诊疗、中医药国际化等新兴领域的规范条款,细化法律责任条款等。另一方面,要加快配套制度建设,推动《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尽快出台,制定民间中医药保护、药食同源产品开发销售等关键性配套规范,补齐制度短板。同时,还应强化地方立法指导,引导各地立足自身中医药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制定地方性法规。2026年3月正式施行的《郑州市中医药发展促进条例》,便将中医药科研成果转化、院内制剂共享、道地药材保护、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等创新举措纳入法规,有效提高了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其次,提升中医药传承创新的监管效能。2025年全国共开展中医医疗机构及人员监督执法5万多次,持续净化中医药发展环境。随着中医药领域新产品、新模式和新业态的不断涌现,互联网诊疗、社会办医、医师多点执业等迅速兴起,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专业化、隐蔽化趋势越发明显,执法难度不断加大。为此,必须大力提升中医药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加强中医药专业知识和法治理论学习,推动培养一批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医药执法骨干人才。同时,发挥人工智能等技术对中医药监管的赋能作用。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构建涵盖中药材种植、加工、流通、使用的全链条监管体系,实现监管智能化。此外,要积极探索中医药监管模式创新发展。强化基层中医药服务常态化监管,规范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流程,完善中医药管理、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创新综合监管手段。
第三,为中医药传承创新提供高标准司法服务。司法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保护中医药知识产权、守护传统技艺、化解医患纠纷的关键。当前,中医药知识产权遭受侵权后的维权成本较高,权利得到救济的周期较长,保护范围有待进一步明确。应细化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指导意见,优化中医药知识产权诉讼证据规则,为打击侵权行为、降低维权成本提供支持。同时,要明确加强司法与行政协同联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司法保护体系。近年来,江苏镇江、陕西咸阳等地法院积极加强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间的沟通协作,探索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综合研判、协同处置等工作机制,为深化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凝聚司法与行政合力提供了良好范本。
最后,还应为中医药传承创新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方面,中医药从业者要自觉提升守法经营意识,建立合规管理体系,依法执业。另一方面,创新全民普法,通过短视频、公益讲座、法治宣传周等形式,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及中医药法律知识,鼓励行业协会参与普法,推动中医药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法治的全方位赋能。“十五五”时期是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将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贯穿于中医药传承创新的全过程,才能推动中医药事业健康有序发展,让中医药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刘文慧 蔡欣欣 作者均系河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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