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深夜,上海市足球协会发布关于对上海海港足球俱乐部及相关人员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3月22日,上海海港U20梯队与苏超南通队在南通体育中心体育场进行热身交流赛。比赛进行至下半场补时阶段,上海海港U20梯队6号球员邝继鸿在被对方球员犯规后,起身推搡对方球员,引发双方冲突激化,被裁判员出示红牌罚令出场。
对邝继鸿予以通报批评;在上海市足协主办的各级各类赛事中,对邝继鸿停赛4场。

同日,江苏省足球运动协会发布关于对南通队及有关人员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针对3月22日南通队与上海海港青训梯队友谊赛中出现的多起暴力行为作出严肃处理,4名南通队球员被处以3至8场不等的停赛,球队被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江苏省足球运动协会在公告中明确,3月22日,在南通队在与上海海港青训梯队进行的足球交流友谊赛中,比赛第89分钟,南通队31号季桑楠在无球状态下,使用头部顶撞上海海港青训梯队6号邝继鸿面部,裁判员出示红牌将其罚令出场。比赛进行到第90+3分钟,裁判员鸣哨后,上海海港青训梯队6号邝继鸿推倒南通队18号程鑫,造成双方冲突,南通队多名球员实施暴力行为,南通队20号张浩楠击打上海海港青年队6号邝继鸿,南通队18号程鑫用举击打6号邝继鸿头部,南通队5号薛天翼蹬踹对方球员。裁判员对南通队20号张浩楠和上海海港青训梯队6号邝继鸿出示红牌将其罚令出场。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相关条款,江苏省足协针对上述违规违纪行为作出处罚:
南通队18号程鑫、20号张浩楠:在江苏省内正式足球赛事中各停赛8场;
南通队5号薛天翼:在江苏省内正式足球赛事中停赛5场;
南通队31号季桑楠:在江苏省内正式足球赛事中停赛3场;
南通队予以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责成南通队全体人员(队员、教练员、工作人员等)开展法规政策学习与常态化赛风赛纪教育。

综合 | 上海市足球协会 江苏省足球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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