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区
一栋近40年楼龄的住宅楼
因加装电梯
引发邻里纠纷持续一年多
前期唯一投反对票的业主张叔
在电梯建成后
提出补交约1.9万元费用使用电梯
却遭整栋楼住户反对
随后他将十余名邻居告上法庭
该楼栋电梯项目始于2024年6月,2025年1月相关听证及多轮协调会陆续举行。尽管张叔明确反对,但在符合法律规定的表决比例后,项目仍推进,并于2025年3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6年2月13日电梯正式投入使用。

相关视频报道截图
张叔表示,自己当初反对加装电梯,主要基于三点考虑:一是电梯及连廊建设会对其房屋造成遮挡,影响采光和通风,二是平层入户设计使连廊抬高,邻居经过时可直接看到其厨房、厕所等空间,存在隐私暴露问题;三是担心施工可能带来墙体开裂、地基下沉等安全隐患。

张叔说,加装电梯后,家人在厕所冲凉都容易被看到
张叔称,因为反对加装电梯,该楼栋电梯加装小组成员明确告知他,电梯加装成功后他不能使用。为此,张叔已将整栋楼的其余十多个住户告上法庭,该案目前仍由白云区人民法院审理中,尚未宣判。
张叔在起诉状中主张:判令原告在按已有加装电梯出资方案支付相关分摊费用后拥有使用加建电梯的权利;判令众被告补偿原告房屋功能损失补偿费按月支付补偿损失600元/月给原告;判令众被告承担侵害原告相邻权,影响原告通风、采光、隐私安宁权等权益,并按月支付损害赔偿额1000元/月给原告。

张叔所在楼栋加装的电梯
记者现场看到,从连廊位置确实可以看到其家中部分空间,目前张叔已自行加装挡板遮挡。电梯建成后发放电梯卡时,张叔提出愿意按原方案补交费用使用电梯,但电梯筹备组表示因多数住户反对,未向其发放电梯卡。多名业主称,张叔在加梯过程中持续反对,导致其他业主投入了较多时间和精力,项目反复协调进度延误近一年,现在再补钱就使用,有坐享其成的感觉。此外,由于张叔已起诉全体业主进一步加剧矛盾。部分住户表示,若其撤诉,可再协商使用问题。
目前,该案已由白云区法院受理,尚未判决。属地街道办表示,已多次组织调解,后续将继续推动双方沟通,争取尽快化解纠纷。
该事件引发网友热议
延伸阅读
一开始反对加装电梯后来想用
能行吗?
广州市政协委员、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郑子殷律师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因电梯加装在共用区域,加装的电梯应同属老旧小区共有部分,为该楼栋全体业主共同共有。若仅因部分住户初始反对就剥夺其使用权,可能侵犯业主基本权利。电梯作为共有设施,反对加装电梯的业主支付集资款后即履行了出资义务,理应享有使用权。从过往法院的判例来看,法院基于民法典的公平原则,要求反对业主支付增设电梯的集资款后赋予其使用权。这一判决既维护了出资业主的财产权益,也保障了反对业主作为建筑物共有权人的基本使用需求。
郑子殷表示,对于居民反对加装电梯的行为,要区分“合理异议”与“恶意阻挠”。若反对加装电梯者为合理主张权利,而非恶意破坏施工,且反对行为未造成实际损失(如延误工期非因恶意导致),法院通常会在反对加装电梯的业主支付电梯加装资金后赋予其电梯使用权。
综合广州日报、南方日报、羊城派、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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