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富千万条
守法第一条
总有人想着靠“旁门左道”
实现发财梦
“咔咔”两剪刀
掐头去尾
打起了偷电缆线的主意

近日
经开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
成功破获一起盗窃电缆线案
抓获盗窃嫌疑人两名
案例回顾
1月7日上午
经开区公安分局接到群众报警称
某商场地下室的电缆线遭遇盗窃
接警后
刑侦大队民警迅速赶赴案发现场
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民警对案发现场
进行全面细致的勘验检查
通过现场遗留痕迹物证分析判断
该案系提前“踩点”作案
调查过程中
民警发现嫌疑人非常狡猾
作案前特意将现场监控探头反转朝上
导致监控未能记录下有效作案线索
给案件侦破工作带来不小阻碍
为尽快锁定嫌疑人
调整侦查思路
对案发现场周边关键路口的
监控视频进行逐一排查
并逐步扩大排查范围
经过连日来的奋战与细致研判
民警成功梳理出
嫌疑人作案前后的活动轨迹
最终锁定了张某、刘某
两名嫌疑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在固定充分证据后
1月13日
刑侦大队立即部署抓捕行动
精准布控、果断出击
成功将两名嫌疑人抓获归案

同时当场查获被盗电缆线
及撬棍、剪钳等作案工具
经审讯
嫌疑人张某、刘某对其合伙盗窃
地下室电缆线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同时
两名嫌疑人交代了
其他几起盗窃电缆线违法事实
目前
两名嫌疑人均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盗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周口公安提醒

勿为小恶 莫念小贪
盗窃公私财物属违法行为
情节严重将追究刑事责任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任何违法行为
都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同时,提醒广大群众
岁末年初
不少违法分子蠢蠢欲动
一定要看管好公私财物
谨防被盗
一旦财物被盗
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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