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凌晨
浙江杭州公安交警临平大队城区中队
接群众报警
一辆小车停靠在崇韵街与迎宾路交叉口
未设置任何警示标志
存在安全风险

接警后,中队警力迅速赶赴现场,发现一名男子正躺在副驾驶座位上酣睡,民警立即敲窗将其唤醒,打开车门时,一股浓烈酒味扑面而来。
民警随即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检测,显示结果为114毫克/100毫升,已达醉驾标准,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医院进行血液酒精检测。

经调查,王某前一晚与朋友聚餐,期间喝了白酒和啤酒,直至次日0时31分聚餐结束,之后王某驾车返回家中。
1时15分,王某再次驾车离开小区,在启动车辆并开启驾驶辅助功能设定目的地后,竟从驾驶位翻至副驾驶座位打盹,直至被交警查获。

经鉴定,王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14.5毫克/100毫升,属醉酒驾驶。
2025年9月13日,王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临平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年9月19日,临平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王某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交警提醒
我国当前推广使用的汽车驾驶自动化等级为L2级以下,即智驾汽车只是具有驾驶辅助功能,不能替代驾驶人执行驾驶任务。车辆启动驾驶辅助功能后,驾驶主体并未变更,驾驶人仍然需要保持对车辆的控制、操作,确保行车安全。作为行为的发起者与决策者,驾驶人应当对相应交通违法行为负法律责任。
综合:杭州交警、FM93交通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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